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 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委托单位: 执行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17年 月 日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 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药减量的国家政策,切实解决农户水稻生产安全(农药残留)、稻米品质提升以及水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水平,做到合理、科学、安全、规范、高效、环保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方(施药方)乙方(种植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甲方水稻病虫草害防治服务的了解和需求,乙方自愿申请成为甲方服务对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种植的水稻提供全程病虫草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特签订2017年度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一、乙方以有偿服务形式将稻田植保服务交由甲方负责,具体面积和服务费用如下: 播 种日 期 服 务面 积 植保服务费用(元/亩) 备 注 药剂费用 飞防作业 飞防助剂 类 型 丘块面积明细 栽培品种 0 / 6 早 稻 以实际发生为准,详细目录见附件. 12元/亩/次,施药后7天支付。 1-1。5元/亩/次,施药后7天支付。 二、服务内容及形式: 1、甲方承担乙方的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项目,包含封闭除草、茎叶除草、病虫害防控、作物营养等范围,详细费用及药剂见附表。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配药服务,如需甲方配药按200元/人/天另行收费。 2、全程植保飞防服务所用药剂由甲方负责提供,超低容量喷雾助剂(飞防专用助剂)由甲方有偿提供(收费:1-1。5元/亩/次)。乙方需要在防治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飞防服务的准备工作。 3、甲方对协议约定的乙方水稻丘块实施常规病虫草害(即稗草、千金、红拌根、鸭舌草、牛毛毡、三棱草、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蓟马、纹枯病)防治.穗颈瘟、节瘟、谷粒瘟等稻瘟病及稻曲病的发生,受品种、气候条件、田间小环境、水肥管理等影响极大,发生后目前尚无特效药剂可以治疗,因此甲方对稻瘟病和稻曲病不包防效,建议每次施药时加入预防药剂. 4、甲方仅对所提供的药剂负责,确保稻谷农药残留不超标、危害损失不超标,不承担乙方因操作不当和天气原因延误引起的责任。 5、因甲方提供的药剂或配方不当,造成危害损失部分补偿依据湖南省农业厅水稻产量损失赔偿标准. 三、缴费时限: 1、植保服务药剂费用(不含作业费和助剂)早稻按 元/次预算,中稻按 元/次预算,晚稻按 元/次预算。每次防治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结算以乙方实际用量为准,鉴于病虫草害发生不可预见性,甲方不承诺实际费用不超过预算。 2、早、中稻乙方在签约之日向甲方缴纳植保服务药剂费用,早、中稻收获后结清全部植保服务药剂费用。晚稻在7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植保服务药剂费用,晚稻收获后结清全部植保服务费药剂费用。乙方如未按期缴费,则视为自动解除协议. 1 / 6 3、飞防作业费用及助剂费用在作业后7天,甲乙双方确认对当次防治效果无异议后,乙方一次性结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对本协议第一、二条约定的服务丘块、内容开展植保飞防服务,确保水稻病虫草害损失率在5%以下,如果水稻病虫草害损失超标,但损失不严重,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损失较重,乙方须在收割前1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补偿要求,补偿金额经县级农业、农技部门现场鉴定后合并仲裁,其超标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最高补偿不超过乙方实际已发生的成本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飞防器械及专用助剂,农药按双方约定的《飞防植保作业方案》选型及提供施药时间、使用水量、喷施方法等均依据双方签署的作业方案约定内容,甲方负责组织飞防团队依照作业方案对乙方以上作物进行病虫害的飞防作业服务。 3、为切实履行合同,因甲方漏喷而导致病虫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乙方7天内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有补打责任,补打药剂费用、助剂费用、飞防作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最终产量不承担责任. 4、甲方对作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物品损坏以及其他损坏或损伤,乙方不负责承担。 5、鉴于稻田杂草有多次发生高峰,除草剂飞防甲方仅对药剂质量和作业效果负责(对施药后30天内长出的杂草负责),但不对由回水、保水等因素产生的杂草反弹以及杂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发生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乙方须如实向甲方申报接受防治服务的稻田位置、面积(666.7m2/亩)和种植品种.由于虚报、少报面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提供准确的种植面积和种植区域规划图,飞防作业时提供必要的运输工具(电动车、摩托车),减轻甲方的劳动强度。 3、飞防作业时乙方提供必要的地面配合,如引路、安排配药、充电点,并负责将飞防药剂运送到作业主干道。因引路失误,造成的漏丘、误喷他人田块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了解病虫害发生动态,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最佳防治方案,并签字确认《飞防植保作业方案》. 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灌、排水。因灌、排水原因影响防治效果造成的产量损失由乙方负责,特别是施用茎叶除草剂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回水,并保水5-7天。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乙方需自行补治或由甲方有偿补治。 2 / 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7af28b68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