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样式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XX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五条 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六条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XX省民政厅。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主要任务 第八条 学校举办者是XXXX公司〔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学校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XXXXXXXX. 第九条 学校开办资金XX万元。 第十条 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培训,培训层次为X级。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十三条 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以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届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的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1 / 3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下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二条 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 第二十三条 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章 法定代表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校长XXXX。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9f72ea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