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固定资产验收流程 一、新购设备到场后由物资设备部连同财务部负责验收和测试。验收和测试内容如下: 1、验收人员根据供货合同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以及装箱附件等内容进行验收。若初验出现外包装损坏或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不符等问题,则属初验不合格,物装设备部应立即向局物装设备部进行反馈,并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如初验合格,由相关人员出具外观完整证明。 2、测试是对设备的功能、性能等项目进行检测。由专业的技工对设备进行运行测试或试用,检测其功能、性能是否达到合同或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若测试合格,可进入下一步验收程序。 3、根据需要,新购设备交使用部门试运行,试运行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或同供货商的协议进行。试运行结束后,使用部门须提交详细的试运行报告,以作为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和是否进行最终验收的依据。 4、依据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物装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交财务审核。 验收单填写注意事项: ⑵、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底盘号及发动机号需根据到场设备的名牌填写。 ⑶、固定资产原值的构成: ①国产/合资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合同价+海运费+海运保费 ②转口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合同价(CIF价格) ③当地购置设备资产原值=合同价 二、新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填写固定资产台帐,完清资料归档。验收单原件交财务,扫描件发物装设备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e6a12b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