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验收单 使用单位(盖章): 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序号 1 2 3 4 5 资产名称 型 号 规 格 经费来源 数量 总价 发票号 出厂编号 厂家 保管人 存放地 验收情况 单价 使用部门主管领导 合计金额 使用部门验收人 (2人及以上,保管人必须签字) (科研项目列支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名) 财务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注:1、单台(套)大于十万的设备须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书》; 2、单项10万元(含)和批量5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项目使用部门会同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验收,其他资产由项目使用部门组织验收; 3、招标采购项目须填写招标编号,自行采购项目填无; 4、固定资产通用设备≥1000元、500元≤低值资产通用设备<1000元:国标分类第2大类; 5、固定资产专用设备≥1500元、500元≤低值资产专用设备<1500元:国标分类第3大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c8f4d1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