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202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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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2020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卫生院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院

20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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