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库存药品盘点制度 1.药品管理,实行金额核算、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原则。一级库房实现数量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符合率100%。 2.药品重点统计,即对下列重点管理药品从入库、出库、领用、消耗、调配、库存都要进行数量统计: 2.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做到处方统计、每耗实销。 2.2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专柜存放。2.3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实行每日处方统计、实耗实销。日报药品种由科室根据药品价格、使用频度和临床用途确定。 3.按药品调价通知及时调价,并及时盘存调价药品。与医药公司和药厂协商,尽可能补足差价。 4.其他药品实行金额和数量管理,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除外)盘点。药库、各药房、制剂室(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统一时间(一般在下班后)对所有药品进行盘点,各组负责人安排,按货位负责到人。要求各组按盘点表内容填写完整,盘点结果须当天输入电脑,由负责人验收后于次日交科主任和药品会计,药品会计尽快提供盘点汇总结果。 5.个人管理的日报药品,如有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账物不符者,个人要进行一定比例的赔偿。 6.盘点结果误差超过0.2%以上的药房,应及时核对查找原因。盘点结果将直接与小组和个人奖金挂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43081706e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