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病房巡视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房管理,保证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鉴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和精神科病房管理的特殊性,病房巡视应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求所有当班人员严格执行,特别是护理人员。 二、一般情况下,最多不超过15分钟巡视一次病房,对新病人和有冲动、外跑、自伤自杀倾向的患者,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及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应随时加强巡视。 三、巡视的重点内容包括: 1.重点患者:如新病人,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有冲动、外跑、自杀自伤倾向的患者,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当班护理人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 2.重点时段:每日上午集中输液治疗时、家属探视时、进餐时、服药时,护理人员应加强病房的巡视。午间工作人员少,且患者服完药后需观察是否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应加强巡视。中夜班护理人员应认真巡视,仔细观察患者夜间的睡眠、呼吸等情况,以防意外发生。 3.重点地方:如楼道的转角处、卫生间、洗澡间、病区门窗等,应重点巡视。 四、巡视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值班医生,发现病区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修理,并作好防范工作。 五、对巡视发现的安全问题作好记录,并严格交接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1240de50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