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邕江大学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09.10.29 • 【字 号】桂发改社会[2009]978号 • 【施行日期】2009.10.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邕江大学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桂发改社会〔2009〕978号)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予审批邕江大学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南发改社会报[2009]3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促进广西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邕江大学的教学环境,同意邕江大学在五象新区新建邕江大学新校区。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邕江大学新校区分两期建设(一期征地800亩,二期征地360亩)。总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实习室及实习场所、附属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及其附属用房等26项。教工住宅等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程序,不得占用学校教学用地资源。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5561万元。资金来源:由南宁市和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估,报我委审批。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576d7a5b0216fc700abb68a98271fe900eaf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