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11年度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汕头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11.12.13 • 【字 号】汕市教发[2011]12号 • 【施行日期】2011.12.13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11年度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市教发〔2011〕12号)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相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2011年度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粤教财函〔2011〕141号)精神,我局决定成立2011年度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晖阳(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谢 红(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 冬(市教育局副局长) 范韶全(市教育局调研员) 成 员:陈克南(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科科长) 黄共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冯永群(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陈志勇(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科主任科员)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科负责牵头落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由基础教育科负责牵头落实,新建扩建中职教育项目学校建设工程由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负责牵头落实。 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并于12月19日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备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65a6891d9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