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编辑 农名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及建设项目的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甘肃省工资支付条例》《甘肃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宇峰租赁有限公司物流中心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白银宇峰租赁有限公司物流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的全体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 第三条 白银宇峰租赁有限公司物流中心项目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 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建设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该在本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并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个人账户。 施工单位应当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依法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工资个人账户,并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精品 可编辑 报施工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精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6b5199565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