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歌咏合唱比赛 评分标准及细则 时间:5-10分钟。 分制:采用10分制。 具体的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精神风貌(1分) 合唱队精神饱满,富有朝气,队型排列合理、纪律良好,行动整齐、上下台有序。 2.指挥(1分) 指挥节奏正确,与伴奏音乐的速度一致,动作大方、到位,具有带动力。 3.艺术表现(7分) 准确(1.5分) 音准、节奏正确、与指挥的动作配合默契。 音质(1.5分) 吐字清楚,发音正确;音质美,音色富有变化;声音统一整体和谐。 表现力(1.5分) 能大胆。自信地歌唱,投入感情、有适当的表情,动作自然、适宜。 整体效果(1.5分) 具有韵律感、风格感,艺术总体的完整性及感染力强。 特色(1分) 有(领、齐、轮、声部)唱等其他各种演唱形式。 4.服装、伴奏(1分) 演出服装相对整齐,统一,音响伴奏清楚,选择合适。 注: 比赛中,评委按评分标准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6df4555a4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