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文理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要求及相关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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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要求

一、毕业资格:

1、达到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2、必修课、限选课全部及格;

3、专业任选课学分达到本专业学分要求;

4、公共选修课学分达到最低学分要求: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

二、学位资格:

1、具备毕业资格;

2、未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3、必修课、限选课补考重修累计学分不得超过该专业总学分的20% 4业应355业应5045业应50320

弥补措施:

20%

1 2 3

4CSSCI






相关办事流程



1、重修办理流程









2016年元旦前,教务处整理学生成绩信息

201615~114学生重修报名

2016329~41日已报名重修的毕业班学生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2016410日可以查询全部重修考试成绩

2、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流程



20164月中旬,对应届毕业生的毕业、 学位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结果反馈到学

学生对成绩有疑

的可到教务处核查



20165月中旬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后进行毕业、学位资格预审,不具备资格的学生核对不合格课程成绩和无学位资格原因,本人签字确认



20165月底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后进行复审并确认毕业

特殊情况无学位者可向学院提出学位申请

2016年6月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毕业生的学位资格



3、特殊情况学生申请学位办理流程









20164月中旬教务处将学位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到学部

学生在学部查询个人学位资格的初审结果

2016526日前,因特殊情况无法获得学位的学生到教务处交学位申请及相关证

6月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确定学位资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5e29f70b4e767f5acfce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