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要求 一、毕业资格: 1、达到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2、必修课、限选课全部及格; 3、专业任选课学分达到本专业学分要求; 4、公共选修课学分达到最低学分要求: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 二、学位资格: 1、具备毕业资格; 2、未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3、必修课、限选课补考重修累计学分不得超过该专业总学分的20%; 4、非外语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5分以上。外语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湖北省高等专科英语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上;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20分以上。以上考试都必须是在我院考点报名考试的。 弥补措施: 已具备毕业资格,但因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必修课、限选课补考重修累计学分超过该专业总学分的20%的,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没有达到要求(仅限一项)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学位申请: 1、在校期间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3、在校期间受到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者; 4、经学部初审,确认在专业方面有特殊才能者。特殊才能包括,但不限于: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授权;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CSSCI中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相关办事流程 1、重修办理流程 2016年元旦前,教务处整理学生成绩信息 2016年1月5~1月14日学生重修报名 2016年3月29日~4月1日已报名重修的毕业班学生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4月10日可以查询全部重修考试成绩 2、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流程 2016年4月中旬,对应届毕业生的毕业、 学位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结果反馈到学学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到教务处核查 2016年5月中旬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后进行毕业、学位资格预审,不具备资格的学生核对不合格课程成绩和无学位资格原因,本人签字确认 2016年5月底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后进行复审并确认毕业特殊情况无学位者可向学院提出学位申请 2016年6月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毕业生的学位资格 3、特殊情况学生申请学位办理流程 2016年4月中旬教务处将学位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到学部 学生在学部查询个人学位资格的初审结果 2016年5月26日前,因特殊情况无法获得学位的学生到教务处交学位申请及相关证6月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确定学位资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5e29f70b4e767f5acfce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