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 1、学校一切财产由总务处统一安排,每个人必须妥善使用、保管、爱护,不得变公为私,损公利己,丢失和无故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2、学校固定资产,一定要登记造册,入库保管严防丢失。对教师宿舍、办公室的应用物品,都要逐房登记,一式两份,到移交时如数清点,个人丢失要照价赔偿,办公室应用物品,个人不得拿去自用. 3、公用物品、教具、体育器材、卫生用品等、均由有关人员在学期开校时总务人员写借条领取使用,放假时按借条一律归还。 4、学生桌凳在每学期开学时,由班主任按班内实有人数与总务处办理手续领取。插班学生的桌凳凭教导处条据办理手续.放假时总务处如数清点验收,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5、教职工用煤用电必须树立“节约关荣”的观念,做到天不黑不开灯,人不在须管灯.学校统一配发灯泡,不得随意加大瓦数和私增灯具及其他电气设备;教室及办公室冬季取暖用煤,要坚持节约的原则,春季回暖后剩余煤全部收回库房,不得私用或转送别人。 6、对于学校修建工地上的木材、柴禾、砖瓦、石灰、沙土等物, 教职工不得私自动用. 7、教职工带入的木制家具等,在带出校门时必须先总务打招呼,门房准许带走。 8、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践踏、不攀折、严禁用手摇小数、用刀刻树皮树枝。如有破坏者可按规定予以处罚。 9、破坏教室办公室玻璃的,按其大小多少分别赔款,赔款后总务处方可补装. 10、教职工调出学校,必须办清借用物品手续后,再开介绍信。 (二)财经管理 1、必须坚持学校经费为教学服务的原则,节约其他开支,保证教学需要. 2、开校前要做好教学用具的购置,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财务人员,按时拨领上级所发教师工资、副食差额补贴、取暖费等,由本人签名盖章,如数领取. 4、学杂费收入一定按规定收取,学校、班级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班费开支期终要向总务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8d1614802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