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达到施工全过程得到控制,规定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有效的培训,以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 二、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室,各工区制定并实施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各部室予以配合 三、工作流程 1。培训对象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有登高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电工作业,电焊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混凝土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预应力张拉施工的作业,工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岗位。 执行和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领导、部门领导、工区长和工作人员。 技术和业务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物资采购员、质检员、试验员、计量员等。 工班长和操作人员:工班长和操作人员。 2。培训方式: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分区培训和现场培训。 3。培训类容 (1)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每年培训计划的时间,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发证机关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培训计划由工程部、安质环保部制定并报经理批准. (3)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名称、参加培训单位或部门、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培训方式。 4.计划依据 (1)生产活动及产品质量实际存在的问题; (2)设计图纸、规范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 (3)本工程的实际需求。 5.办公室部根据各部门、各工区实际工作的不同需要,确定具体人员的培训需求. (1)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应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2)工班长和操作人员应参加质量、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与考核; (3)从事质检、检验、计量的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理论,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持证上岗; (4)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桥面防水技术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人员应经过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对关键工序人员如:预应力钢筋的切断、张拉;混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8d1c2c253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