舸林律师事务所积分分配制度实施细则将“积分薪酬制”分为五个部份。 ①积分分值:规定积分分值最低为每分30元,最高为每分70元,每月由财务统计个人积分,按积分额乘以分值计发当月积分工资。 ②出勤积分:规定非合伙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实行考勤积分,以每月22天为出勤日计算。参加办案按业务积分计算,不计出勤积分。 ③业务积分:规定接案(谈判)、办案(分为主办、协办)、咨询、代书、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公益事业、发表文章、学习。管理等积分。 ④年度积分奖励:根据全年累计全所积分、除可以分配利润,计算出每分分值;根据全年累计个人积分乘年度每分分值计发当年积分奖励。 ⑤累计积分奖励:当律师个人积分累计达到 一定数额时,经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给律师本人分值提高一个档次,由每分分值30元提升为每分分值40元,同时每月奖励一定份额积分计入月积分工资,奖励积分为终身享受,但本人提出离所,从离所当月起不再享受。以此类推,最高分值不能超过70元分值。 3、“积分薪酬制”的特点 ①解决了新律师的后顾之忧 对刚成立的律所来说,普遍存在案源少,收入不稳定的局面。不稳定的收入固然不能承受稳定的固定高薪,积分制度的可行性就显示出其优越性,在律所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出勤积分工薪为律师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每月的出勤积分,是律所合伙人基本能承受。业务积分则体现了律师能力和水平,为律师提供了强大的发展空间和丰厚的薪金报酬。以一个律师当月接1件10000元的案件计算,承办律师可获得约110分值,协办(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律师可获得60分,当月承办律师收入达到4000元,而协办律师收入2000多元,对初期发展阶段的律所与律师来说,这样的收入律所可以承受,律师本人也是满意的。而律师办案越多,积分越多,月积分工资越高,同时年积分积累还可以参加律所年终奖励,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就能充分发挥出来。律师的发展也是律所的发展,律所的发展也是律师的发展,律师的才能发挥越充分,律所的业绩不断的增长,最终律所和律师获得双赢。 ②“积分薪酬制”促进了律所的稳定和发展。 律所经过艰苦创业,取得初步成效,老律师对律所初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律所的核心成员,其积分积累达到一定的份额。如老律师仍然和新律师一样的积分分值,其工作情绪和能动性将受到影响。为此,积分分值采用提高一个档次和奖励积分捆绑在一起,以鼓励和奖赏为律所作出贡献的老律师,通过良性循环,不断刺激新律师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律师的收入增加的同时,人才不断地成长的跟进,律所团队相应稳固,律所文化逐步形成完善,积分薪酬作为律所文化一部分,伴随着律师和律所一起成长和完善,律师的收入和能力与律所的发展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③“积分薪酬制”增加了律所的凝聚力。 作为一名为律所作出巨大贡献的律师,当他的分值达到最高分值时,他的奖励积分也达到一定的程度。此时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也无法从事办案工作,只要他愿意,他仍然可以在律所作指导或管理工作,哪怕是在家休息他每月奖励积分收入也够丰厚的。当律师达到退休年龄,除本人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律所给每个律师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外,依然可享受奖励积分工资。这就使得每一个律师贡献越大,积分越多,越不愿意离开律所,因为他一旦离开律所,除社会保险金可转走外,他所有的积分积累(包括奖励积分)全部化为乌有,试问,有那一个律师愿意中途离开律所?通过实现“积分薪酬制”,使每个律师的发展与律所发展密切相关,不可分离,既保持了律所的稳定,同时也促进了律所的发展,而且解决了律师行业老有所养的难题。 ④“积分薪酬制”促进了团队意识的培养和形成 由于积分分配制采取了接案(谈判)、主办、协办等积分方式 ,在律所实现统一收案、统一分案,使得每一个案件保证了2-3名律师参与办案,通过办案过程中共同探讨、协作,既培养了团队作战的意识,又保证了办案的质量。通过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取得客户的信任,扩大了律所的影响。 总而言之,“积分薪酬制”体现了机会均等,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分配宗旨,能否在律师业起到推进作用,有待于时间去验证,同时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4efedb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