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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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的基本知识 共青团的性质 共青团的性质是共青团的内在规定性,它揭示了共青团组织的本质特征。团章把共青团组织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的性质,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2)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3)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的职能 共青团的职能指的是共青团组织应有的社会作用或具备的社会功能。它决定于团的性质,是团的性质在社会实践中的体现,是团的任务及其他具体活动的理论依据。团的职能大体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职能; (2)组织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 (3)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的职能。 以上三个方面的职能,是最基本的,主要的职能。它们互相联系,互为一体,贯穿于整个共青团社会活动的实践中。 共青团的任务 共青团的任务,是指共青团的奋斗目标和为达到目标而承担的责任。 (1)团的奋斗目标 团章的总则部分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行动指南,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奋斗。” (2)团的基本任务 团的基本任务,就是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的前提下,共青团所承担的任务。它的内容是:“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 1、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根据 团的基层组织是按生产单位和工作单位建立的。这样就使团的活动能更好地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并且便于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团在青年中的核心作用。 按照团章规定,每一个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商店、街道、合作社、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武警部队中队和其它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经过县或相当于县的团委批准,都可以成立团的基层组织。就是说团的基层组织,最小的可以只有三个团员,而大的却可以有上百上千个团员。为此,团章把团的基层组织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团员在200人能上能下的单位,建立团委会,下面建立若干团总支或若干团支部;第二类是团员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总支,下面建立若干团支部;第三类是团员不足50人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支部。此外,团章还规定,如果工作需要,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成立团委会;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建立团总支委员会。 2、共青团基层组织设立的原则 合理的组织设置,是开展团的工作的重要保证。团章规定,团的基层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按照生产、工作、学习单位来建立。要本着“四个有利”的原则,来设立团的基层组织。(1)有利于正常的开展团的各项活动;(2)有利于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3)有利于团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4)有利于团员发展工作。 3、共青团组织的社会职责 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它具有三种主要的社会职责:(1)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建功成才;(2)组织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3)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共青团的社会职责决定了团的基层组织的社会职责。团的基层组织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它处于生产、工作第一线,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它能够使团的活动更好地同生产、工作和学习结合起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更好地发挥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建功成才;在维护人民的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根本利益;在宣传和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带领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斗争的社会职责。总之,团的基层组织要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充分发挥在青年中的核心作用。 4、共青团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团章规定,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是:(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4)教育和带领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5)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6)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语和自我批语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内容 共青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1)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2)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委员会。(3)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4)团的各级委员会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5)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如实地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工作。(6)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反映了团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团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团员与团组织的关系,是进行团内正常生活的准则。 共青团的选举 1、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是有关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等规定的总和。主要由团章的有关规定和团中央制度的有关条例、规则所构成的。 2、民主选举的基本内容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名额及构成;(2)团的各级委员会的届期和组成;(3)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选举程序、报批手续;(4)团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等。 3、对各级团组织团代表会议召开时间的规定 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各级组织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按照《团章》规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的自治州、县(旗)、自治县、市、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4、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团代会代表是经团员选举产生,团员意志的体现者,团员利益和要求的代表者。代表团员对上级团组织行使选举权或表决权的人。 各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团员民主选举产生。具体产生的程序是,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由所属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 5、出席上一级团代会代表的选举 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任何党团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指定出席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上一级团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团员大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被选人不限于本单位团员和团干部,但必须是上一级团组织所属范围以内的。推选出席上一级团代表会的代表,要广泛征求团内外青年的意见,遵循团同民主选举规则,履行团内民主选举程序。 6、团代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一般是:在召开团代会前,由本届委员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会同下一级党团组织酝酿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额可以多于应选名额)。然后,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个搞好审查的基础上,再由全体委员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经代表反复酝酿讨论会,提请大会表决,如果赞成人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就可以作为正式候选人。 7、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和主席团的任务 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次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该在全体代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然后由代表大会举手通过。 大会主席团是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领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1)按照大会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2)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3)组织代表讨论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和本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并主持选举;(4)组织代表讨论大会的决议。 8、团内选举的主要内容 (1)选举的组织方式。团的委员会由团员代表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可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2)投票方式。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3)选举形式。应实行差额选举,并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4)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可将应选名额和确定候选人数写进选举办法。 (5)划票符号。一般规定,表示同意的划“O”,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划“符号。选举人如另选他人,应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相应否决原候选人。 (6)确定有效票原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验票。团员大会选举,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8)被选人当选原则。选举结果,被选人得票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被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 (9)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团员大会选举一般设监票人2名,由大会提名,表决产生。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团员不得选为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唱票工作人员可由大会推荐产生。其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9、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掌握 差额选举,一般情况下,其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人名额的30%。 ”,也可采用其它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管理 1、团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要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即针对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实际,为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基本素质服务。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对团员进行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 (3)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 (4)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 (5)讨论团的工作,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6)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团的组织生活还可以根据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实际,经常进行充实和调整,尤其要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团的组织活动。 2、团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 团的组织生活形式是由其内容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团的组织生活形式要根据青年的特点和组织生活的主题,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不拘一格的形式,使组织生活达到预期的目的。团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很多,下面是几种常见的形式。 (1)团课的形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团课提高团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树立无产阶级的革命人生观;增强执行党的路线的自觉性,加深对团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增强团员意识。 (2)团的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团的民主生活会是充分发挥团的民主,健全团内正常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通过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交流,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克服缺点,发扬成绩的目的,从而在思想上纯洁团的组织,保证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讨论的形式。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的有关文件,及时事政治。开展认真的讨论,帮助团员正确地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团员政策水平,学会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 (4)主题演讲会或报告会的形式。就某一个内容或为达到某一教育目的,确定主题,举行主题报告或演讲会。以开阔团员的视野,深化思想,扩大知识面,受到教育和启迪。 (5)参观访问的形式。组织团员参观革命纪念馆、遗址;访问革命老人、烈士后代及先进模范人物、专家学者等,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激发斗志,振奋革命精神,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6)互帮互教的形式。团员互相帮助,自己教育自己,是团内生活的一种具有传统的好形式。团员自己教育自己的方式很多,比如:谈心,结对互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这种形式,宽松和谐,便于团员作深入的思想交流,增进了解,建立信任,缔结友谊,因而团员乐于采用这种形式。 3、处分团员应履行的手续 团的组织在讨论和决定团员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本人参加讨论给其处分的支部大会,并允许其进行申辩。在支部大会通过给其处分的决定后,应当把书面材料交给本人签署意见。批准机关审批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任何个人都不能自行批准,也不能以团委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代替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代行审批权。 处分决定经批准生效后,由团的支部委员会通知受处分者本人。对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团组织在审批之前,要指定适当的干部同受处分本人谈话,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申诉。 4、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步骤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可分四步进行:(1)对推荐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2)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同全体团员见面,向全体团员做出说明;(3)由团支部填写《推荐表》或用其它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4)上级团组织签署同意后,由推荐团组织正式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如果上级团组织对推荐工作提出不同意见或补充意见,基层团组织应当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加以改进并重新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再向党组织汇报。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团员,经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以下的团干部,由上一级团组织向所属党支部推荐。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 5、团支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团支部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中,应积极主动,慎重稳妥,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克服“份外”思想。 (2)要取得党组织的领导。 (3)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把好质量关。 (4)注意总结经验使推荐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6、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入党需做好以下工作: (1)搞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 (2)确定推荐对象。 (3)团组织要协助党组织做好已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4)建立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 7、团费收缴的原则 青年入团后,应以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向团组织缴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可间月交一次,但不得半年或一年交一次。对团员流动和临时外出,允许其每季度缴纳一次。 团支部一般应每月向上级团委按规定缴纳团费一次,个别支部因团费收较少或因公外出,流动的团员多,每月上缴一次确有困难,经上级团委同意后,可以每季度上缴一次。 团员向团组织,团的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按规定缴纳团费是团的纪律,对无故不缴纳团费的团员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下级团组织如不按时按规定比例上缴团费,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或团内通报。 8、团费收缴的数额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A、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的0.5%。 B、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议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附注: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计算。 9、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1)恢复衽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和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组织每年上缴团中央部分团费的规定。 各级团委收取、留用团费比例规定如下: A、团中央收取团费的总数的3%。 B、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C、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2)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3)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4)团的各级组织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该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上一级团委。上级团委每年对下一级团委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共青团的干部 1、民主选拔基层团干部应掌握的标准和条件 基层团干部民主选拔工作必须按照干部队伍“四化”建设方针,根据团章提出的共青团干部所应具备的五条标准,放开视野,选贤任能。要发现和选拔那些思想好,作风正,学习刻苦,工作勤奋,热爱团的工作,富于开拓精神,熟悉本行业、本单位业务,为广大团员青年信任和拥护的优秀青年党团员担任基层团的领导工作。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包括通过自学实际达到这一水平的(在边远农村可适当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规模较大的基层单位团委主要负责人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基层团干部民主选拔制度的基本环节 主要包括四个基本环节: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候选人是基层团干部民主选举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走群众路线,鼓励广大团员跟踪推荐候选人。党团组织推荐的候选对象应在充分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名。要提倡有志于共青团事业的青年党团员自告奋勇,站出来让团员挑选。改变封闭式的基层团干部选拔方式,把这项工作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2)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和民主推荐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坚持走群众路线,并不意味着削弱组织把关的作用,而恰恰可以使组织上对选拔对象的考察了解更加客观、全面。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团组织对选拔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和文化业务知识进行必要的考察和考核,并征求广大团员或团员代表的意见,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正式产生候选人名单。 (3)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充分体现团员民主权利的关键。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基础上产生的候选人,要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通过。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要充分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切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放手让广大团员按自己的意愿选举自己的带头人。同时,要利用各种方式,为增进团员对选举对象的深入了解创造条件。 (4)审批任命。团的基层组织经民主选举产生后,须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批并发文公布。其书记、副书记如在干部职务名单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任命通知应报上一级团组织备案。团的支部委员会可以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前可以不提候选人,但一定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再进行选举并履行审批手续。 3、团干部应具备的知识结构 做好团的工作,应该具备相应的知识。一般来说,团干部应该具备这样一些知识:(1)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学习党中央的文体,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2)掌握培养青年的学问,包括学习青年工作和教育的理论,研究培养教育青年成才的规律,学习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领导科学、美学等知识,同时还要掌握组织开展共青团活动的本领;(3)学习掌握本行业的专业知识,即结合本行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学经济、理论、技术、管理等;此外,团干部还要努力开拓自己的经济面,学些哲学、历史、地理、文艺、法律、写作、宗教、民族、国际问题等方面的知识,努力使自己逐步建立起与团的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体系。 4、团干部应具备的能力结构 能力是人胜任某项工作或任务的主观条件。能力结构是一个多系列、多层次、多要素的动态结合体,具有明显的职业特征。团干部的能力构成主要包括: (1)观察能力。团干部应有审时度势的能力,具有敏锐的目光,能够从事物的表象中,发现事物的本质,观察事物不仅细,而且要做到全面,形成多维立体的观察视野。 (2)分析能力。分析是指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础,不会正确地分析、判断事物,就无法鉴别信息,也不可能正确处理信息,也谈不上有效地工作。所以,团干部应该掌握科学的辩证逻辑思维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调研能力。调查研究是团干部的一项基本功,通过调研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和可靠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资料,有助于计划工作,预测未来,发现典型,指导基层,减少工作的主观性、片面性和盲目性。 (4)创新能力。对新事物敏感,富有开拓性思维,善于发现新事物,勤于思考,善于观察,勇于提出新见解、新方案,善于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开创工作新局面。 (5)表达能力。共青团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善于宣传和鼓动是团干部应具备的能力。团干部应该努力提高自己演讲和写作技七,使演讲和文章具有哲理性、趣味性和强烈的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 (6)社交能力。团的工作战线长、配合多,团干部应具有社交能力,善于同各方面的人打交道,善于争取广泛的支持和帮助,以扩大影响,打开工作局面。 (7)决策能力。决策是综合能力的表现,是一个领导者的主要职责,团干部应多智善断,善于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失时机地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 5、考核团干部的主要内容 考核团干部应以团的工作为主要内容,按考核对象现任职务所应该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德”,即考核团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考“能”,即考核团干部的政策、业务、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考“勤”,即考核团干部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考“绩”,即考核团干部的工作成绩。 6、考核团干部的方法 (1)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要坚持对团干部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历史的分析,既有统一考核标准,又根据不同单位,不同职务,不同经历和特点,提出具体要求,使考核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全面。 (2)要体现民主监督的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让团员和青年参与监督、评价团的各级领导干部。 (3)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考核团干部时,要从思想、品质、作风和工作等作全面考核,尤其要注重工作实绩,力求对考核对象作出真实、全面的了解,切实、公正的评价,为干部奖惩、升降提供依据。 (4)主动争取党组织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共青团的活动 1、团的活动的主要内容 团的活动范围涉及各个领域,其内容也非常丰富,其中主要内容是:为提高青年思想觉悟,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活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生产活动;开阔青年视野,增长知识才干的学习,成才活动;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的战斗力的组织活动;作用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活动;关心青年全面成长,满足青年特殊要求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2、团的活动的主要作用 团的活动是共青团生命力的重要体现。对于调动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成为党的得力助手;丰富青年的生活,引导青年健康成长等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团的活动是引导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重要课堂。 (2)团的活动是调动青年社会主义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3)团的活动是促进青年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3、团的活动设计的基本内容 一般来说,团的活动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活动主题的设计。活动主题的设计,是指对活动主题思想的总体设计。要求主题集中、鲜明、切实、新颖、富有吸引力。 (2)活动内容的设计。活动内容是活动的实质部分,是活动主题的具体体现。设计活动内容,要求突出主题,充实、明确、有物色,具有时代感。 (3)活动形式的设计。活动形式是活动主题、内容的载体,没有一定的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内容就不能转化为现实。因此,活动形式的设计也是整个活动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活动形式,要求服从主题和内容需要,适合青年的特点。 (4)活动口号的设计。活动口号是活动主题最鲜明、直接的表达。设计活动口号,要求鲜明、简洁、通俗、易懂、易记、具有鼓动性和号召力。 4、团活动主题的确立 设计活动的主题,最重要的是确立主题。确立主题,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注意形势的发展及国情、党情、民情;(2)要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3)要了解青年的需求,摸准青年的思想脉搏;(4)要对团组织自身的现状心中有数,量力而行。从而找准活动的最佳“结合点”,找准青年的“兴奋点”,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正确地确立活动的主题。 5、团的文化活动 团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千姿百态。如果按类型来分,大致可分为四类: (1)文化科技类。这类活动主要是学习文化科技知识,培养工作技能,提高文化素质和能力。主要形式有:以提高青年文化知识水平为目的的文化教育活动;以提高青年技能为目标的技术攻关、岗位练兵活动;以开阔青年视野,丰富文化生活为目的的知识竞赛、读书演讲等活动。 (2)文艺娱乐类。这类活动主要活跃青年的生活,陶冶青年的情操,主要形式有:群众性的文艺演出、联欢活动,包括舞会、游艺等活动。 (3)审美教育类。这类活动的目的是培养青年的审美感、审美观点和审美能力;培养青年表达美、创造美的才能;培养青年高尚的情操和文明行为。主要形式有:美学讲座;组织旅游;组织影视、音乐、美术、文学欣赏和评论;举办书法、绘画、摄影、集邮展览;组织时装表演等。 (4)体育运动类。这类活动主要是强身健体。主要形式有:开展群众性的健身锻炼,如长跑、游泳、爬山、武术、气功、广播体操,组建业余体育队,如乒乓球队、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武术队;举办体育比赛、表演,举行体育运动会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6b8141aa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