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对本院职工子女发放礼品的通知 2008年“六·一”儿童节将至,经研究决定,发给本院职工(小孩在14周岁以下,即1994年以后出生的儿童)每人50元,自购物品。具体名单如下: 杨 斌 马 洁 阮 奇 沙红芳 翁倍佳 姚兰红 倪双燕 王 珏 潘利民 蒋文华 隋 宁 孙永平 张培基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办公室 卢珺 财务科 杜 君 体检中心 唐红波 蒋景绘 徐 璟 陈洁(X) 陈洁(B) 康复科 亢支工 潘 超 服务科 詹毅华 总务科 励国光 张培荣 马 达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合计:1300.00元 上海市工人疗养院工会 二OO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08331ffad6195f302ba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