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我方拟派项目经理的能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是基于以下理由: 拟派项目经理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因下列原因进行了更换,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 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1 2. 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方在此声明,如拟派项目经理参加不同工程项目投标,我方先后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我方将无条件放弃评标结果后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b5b82403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