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__________。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c1bc1486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