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认真做好安保工作,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所有时间段安保工作; 二、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标志符号佩带俱全,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详细填写来客登记,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保安员电话联系 ,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四、保持大门、小门常关。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签名的请假条放行。 五、工作时间教师外出必须持有有关人员签发的临时假条,并存在门卫室待查,否则不得放行。 六、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七、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3ce9a092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