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模式下合作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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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模式下合作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挂靠模式下合作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作者:肖美林

来源:《审计与理财》2016年第09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企业自主投标中标率下降,为了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使企业在建筑市场有一席之地,国内许多企业对工程项目采取挂靠的模式以适应这一需求。近年来,为扩大规模,提升业绩,公司对部分项目也采取挂靠模式,这些挂靠项目在公司成立初期给公司带来了项目业绩和经济效益,但粗放型的管理和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日趋完善,使得挂靠项目给公司带来了不小的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的频发,使得近年来公司决策层耗费较大精力,但疲于应付。如何防范这些风险,是摆在公司决策层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根据公司挂靠项目的管理现状,找出风险控制点,提出应对措施,是当务之急。

一、经营风险 (一)存在问题

目前公司挂靠项目的管理模式:

1.与挂靠方签订交纳一定金额的管理费的分包合同。

2.按照业主及项目管理要求,下文组建项目经理部,任命挂靠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

3.委派一名工程管理人员(如项目较大,会增加委派一名财务人员)到合作项目去管理项目章和财务印鉴章。

4.业主拨付工程款后,扣下按分包合同约定管理费后将剩余工程款全部支付合同的挂靠人,后挂靠人提供相应发票冲账。

挂靠项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有的是以项目经理部名义,有的是分包人直接签订。如果分包商诚信度不够,或资金实力不强,容易造成分包商卷跑工程款,造成拖欠供应商货款、下游队伍和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由于挂靠人构成表见代理或直接是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的相关合同,供应商、下游队伍、农民工在找不到挂靠人的情况下,必然会找到公司,公司需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近年挂靠项目引发的法律讼诉案件呈不断增加趋势,公司银行账户时有被法院冻结情况,也时有收到项目引发的诉讼而判决公司承担支付或赔偿等不利的判决结果。 (二)应对措施


挂靠模式下合作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聘请有实力、讲信誉的分包队伍。

2.改变以包代管模式,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对于项目部采购合同须支付的采购款,由项目经理部或公司的银行账户直接汇入供应商银行账户。不得将工程款直接转到分包商名下,减少分包商转移工程专项资金的风险。

3.对于下游队伍,在分包商确认结算后,采用由项目经理部或公司的银行账户直接结算模式。

4.对于民工工资的支付,应每月要求分包商提供各民工的考勤和身份证,再由项目经理部统一交由银行代发工资,以确保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也可以避免有人恶意以索要农民工工资为由闹事,影响公司形象。 二、税务风险 (一)营业税 1.存在问题。

按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对于合作项目根据已缴纳的完税凭证确认收入和相关的税收。但现实情况是很多项目是由合作方垫资完成,由于业主没有资金支付,也不会要求施工企业开立建安发票。但按税法相关规定如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的则以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为纳税发生时间,虽然我国关于建安企业采用的以票控税,目前这一矛盾没有暴露出来,但仍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如当地税源紧张,税务机关就可能要求施工企业按规定缴纳税款,还有可能要求加收滞纳金。

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企业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取得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工程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明确规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2.应对措施。

对于目前税务机关对施工企业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可先不计提相应的营业税税金。 (二)企业所得税 1.存在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21afe1ce1755270722192e453610661fd95a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