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情况汇报 经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即将开始实施,它标志着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已纳入更加完善的法制化管理轨道。它的实施,对于依法做好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 们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防震减灾三大战略要求,结合物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宣传学习教育。广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每一位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学习中我们牢固树立了灾情观念。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那惨痛的一幕让我们刻骨铭心,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当大灾来临之际有效的防震减灾是何等的重要。为此,我们趁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即将实施之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抗震、减灾、自救、互救、应急能力。我们要求集团各部门和基层各专业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科室的集中学习,各专业公司分散学习,各物资储备库区不但要集中学习,还要学查相结合,根据物资的不同品种,做好库内物资合理储存和堆放工作,减少和清除不稳定隐患,防止灾情来时造成更大的损失和灾难。尤其是储存高危品的火工炸药仓库,更是我们巡查的重中之重,我们一丝不苟地严格按照易燃易爆高危品的专业要求储存,派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物资储备安全。 二是做好物资储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法规,我们要求各基层物资经营专业公司在做好各自经营所需的物资正常储备外,还要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大物资的储备量,以备不时之需。 三是检查在建的重点工程。位于火车站后山的海西金属制品交易市场的在建工程,是**市的重点工程,我们实时关注着工程的各项品质指标,保证达到防震减灾的质量要求。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面对新形势、新实践和新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立足物资经营管理,围绕**市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要求,切实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8bd45b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