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招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 业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九十七条 为加强公司的业务质量,更好的贯彻公司“成功在于信誉”的.创立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九十八条 公司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九十九条 公司业务工作质量实行以经理牵头的二级质量复核制度。 第二节 项目经理制度 第一百条 公司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小组制度,项目小组根据需要,可以由公司各部门人员组成。 第一百一条 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人员回归各部门。 第一百二条 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项目小组,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配合工作。 第一百三条 项目小组职责: 一, 项目经理:1,负责受理业务,核查点收委托方报送的业务资料;2,负责统筹业务的工作进度, 保证工作如期进行并圆满完成;3,负责整体把握、审核经办人员完成的业务工作质量,保证 工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4,负责业务成果的交付和业务费用的收取,保证业务成果的如期交 付和业务费用的如额收取;5,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与档案员交接。 二, 经办人员:1,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如期、保质的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业务;2,负责承办的业 务的档案整备,并完整的交付给项目经理;3,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对其它经办人员完成的业 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第三节 二级复核制度 第一百四条 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经办人员复核完成后(文件名称后备注日期及时间,如:**项目12-1215:30.doc)由公司邮箱发出交付对方。 第一百五条 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由公司邮箱发出交付对方。 第六章 保密工作 第一百八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3.招标项目的资料;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一百一十四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第七章 岗位职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业务部主任职责: 1.主持业务部全面工作; 2.处理公司日常业务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4.领导起草公司业务文件、报告和编制资料; 5.做好员工业务培训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2b2e35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