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企业工会及其分工会。 第三条:本规定是依据下列国家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而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中国工会章程》 (三)《工会经费预算办法》 第二章 经费收支管理 第四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收入 凡加入工会及其分工会的会员每月按照工资总额的0.5%缴纳会费。 (二)企业拨交经费收入 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并按照计提总额的50%上交集团企业总工会. (三)其他收入 第五条: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会员活动费 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和给予会员生活困难补助的费用支出; (二)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三)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四)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 (五)其他支出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六条: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一)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企业工会经费实行集中收付,统一建帐,明细核算,分别管理。 每年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于下年度的第一季度50%解交集团工会帐户,单位不得截留挪用.会员会费于每年第四季度由企业工会会同人力资源部按会员工资水平计算造表,委托财务部代扣代缴后转入企业“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其科目的贷方用于核算计提数,借方用于核算解交数。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经所在工会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二)预算管理原则 企业工会每年年初对当年工会经费收支编制预算,经审查委员会审核后并报工会代表大会批准,工会经费严格实行预算审批制度,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分工会收支预算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年度结束后,工会财务要及时编制年度工会经费决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同时要公示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 坚持民主管理,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效益。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厉行节约.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本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68f5936b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