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与加班/调休管控程序 文件修订记录表 版本/版次 A0 修订内容 新订 修订日期 2017-5-31 修订部门 人力资源部 文 件 编 号 海宏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LHR-WI-012 A0 页码 2/3 版 本/版 次 生效日期 文件名称 工作时间与加班/调休管控程序 1. 目的: 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遵守适用法律规定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符合与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责任,防止因工作时间过长而影响员工身心的安全与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作息时间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 权责: 3.1 人事:制定工作时间与加班管控程序,并依据制度进行统计分析与管控。 3.2 单位主管:按照制定的工作时间与加班管控程序执行与管控。 3.3 部门文员:按加班管控计划执行统计预警工作 4. 定义:无 5. 作业说明: 5.1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按《劳动法》规定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合共工作40小时。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内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并确保员工在每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 5.2 制订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在招聘入职时知会员工。 5.2.1正常情况下,公司按《劳动法》要求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a.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2小时。 b.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c.加班加点超过上述法定时间限度的,须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 5.2.2在生产任务严重不均衡的非正常情况下,公司向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申请,延时加班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50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下(生产高峰期)需超过此规定的,须经过总经理批准,但不能超过每周60小时(生产旺季60小时),并保证员工的健康和休息,以及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5.3 对违反《劳动法》规定,强迫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有权拒绝。 5.4 所有员工上下班都需打卡,员工以电子卡的形式记录其本人的工作时间,电脑卡自动记录员工每天实际的工作时间。可以清楚其个人所得报酬是否与考勤记录上的工作时间相符。员工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可据此查证。 5.5员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加班。如有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 5.6 研究和总结生产规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合理安排生产,有计划地减少加班加点时间。 5.7 自愿加班机制 5.7.1本公司原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行5天8小时制,不鼓励员工加工。因生产经营需要,按国家劳动法实行自愿加班制度,并按公司规定,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5.7.2安排加班时间,须是员工自愿加班且签名确认同意,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强迫员工加班。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按规定申请,经批准后才可加班。 5.7.3加班费计算方式:周一到周五平时延长上班时间,其加班工资按平时的150%,周末加班工资为平时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平时的300%计算。 5. 8加班申请及批准 5.8.1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由部门负责人告知员工加班需求。员工到文员处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相关人员批准方可进行加班。 5.8.2员工每周累计工作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与加班时间总和,不得超过60小时。如有特殊情况,可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8.3文员每天统计累计工作时间:填写工作时间统计表,放在服务器指定位置,供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加班批准核对。当累计工作时间大于55H时、小于等于60H时,合计工时显示黄色。当累计工作时间大于60H时,合计工时显示红色。另:将每天统计累计工作时间打印张贴于部门显眼处,告知员工最新累计工时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5f086fa2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