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营养膳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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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一、膳食有专人负责,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

膳管会工作由园长主持,由炊事员、班级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组成;每学期活动一次,研究膳食情况,总结上月伙食使用情况、营养分析结果、收支情况,提出下月伙食建议,吸收各方的意见,制定出下月每周食谱,不断提高儿童膳食的质量; 二、膳食费应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收支平衡,每月膳食费中水、电、煤的费用都合理使用,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三、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食谱,每周公

布园内;

四、由营养员负责采购幼儿的食品;食品由采

购人员按实际需要到定点处采购,并索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食品,并建立验收登记册


五、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

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隔墙离地;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六、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食品;

七、各种膳食烹调后,熟食留样48小时,留样

100;食物验收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采购员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八、保健员每月一次进行膳食营养调查; 九、每天按时开饭,保证儿童每次进餐时间不少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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