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X年春节会员慰问品发放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文件和校党委会会议精神,对每位工会会员在春节发放慰问品。 一、慰问时间 X年X月X日前 二、慰问标准 每人X元 三、规定要求 1、由各分工会自行购买慰问品。要求各分工会在节日福利品发放过程中,必需由分工会主席、分工会组织委员、本单位监察委员、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考察小组。 2、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实物节日慰问品,严令禁止以现金和购物卡、提货券等方式进行节日慰问。 3、要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慰问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一些生活用品,不得擅自突破慰问范围,不得购买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4、各分工会购买慰问品后,报销单据需经手人、验收人、分工会主席、校工会主席、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签字,方可报账。 5、报账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校工会 1 X年X月X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e41dd3c0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