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夫妇姓名 生 育 情 况 小孩姓名 办证用途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结 扎 时 间 性别 年龄 户口状况 婚姻状况 节 育 情 况 上 环 时 间 其它 工作单位或户口地址 居委会或单位意见县 (市、区) 计 生 局 意 见 备注注:1.此证为办理招工、招干、提职、提薪、晋升、晋级、奖励、工作调动、发展新党员、评选先进、户口迁移(含农转非)、早报工商营业执照、机动车辆加强证年审、购买和租赁房屋等手续时或办理有关证件时统一使用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2.办理此证时,必须提供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扎证或放环证及近期的查环查孕证明(原件),如属离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理者还应带有关材料。 3.“意见”栏必须同时说明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情况。 4.此证原件有效。可存入档案。 精美文档 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女 街主 道管 计单 负责人签名: 生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办意 年 月 日 或见 年 月 日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6b4bf0a8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