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证明 计生证明简单点说就是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2016年4月13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到2020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 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相关部署,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同时,北京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完善再婚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管理。 此外,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有效衔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申请条件: 本证明仅适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评先、入党、党代、人代、政协候选人之用。 三、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村(社区)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五、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e5fa6f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