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因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 (工程名称) 的投诉书,根据锡建规发〔2021〕3号文规定同时提交本承诺书,并作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承诺在投诉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投诉书中投诉事项真实,无任何捏造行为,投诉主张合法合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我单位承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第七条等规定,属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三、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投诉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 承诺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aa0e91a3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