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9.07.27 • 【字 号】陕政字[2009]90号 • 【施行日期】2009.07.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陕政字〔2009〕9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袁纯清 省长 副主任:赵正永 常务副省长 成 员:周玉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希文 省教育厅厅长 张 炜 省科技厅厅长 徐自立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 锐 省公安厅厅长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鬲向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子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曹 森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谭策吾 省水利厅厅长 王 宏 省农业厅厅长 张社年 省林业厅厅长 何发理 省环保厅厅长 任贤良 省广电局局长 董旭阳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 荣 省文物局局长 董宪民 省旅游局局长 宋昌斌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宝根 西安市市长 戴征社 宝鸡市市长 徐新荣 渭南市市长 胡润泽 汉中市市长 方玮峰 安康市市长 杨冠军 商洛市市长 权永生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祝作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权永生同志兼任。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1dd9bd01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