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托管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负责华正汽车修理厂的经营业务。 一、 托管期: 2014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二、 甲方权利义务 1、 授权乙方 的经营性收支审批权、人事调配权等支持店面经营所需职权; 2、 授权乙方一定额度范围的店面预备资金。 3、 派驻财务人员统一管理、资金统一调配,统一安排相关财务管理业务; 4、 审计、检查乙方托管义务履行情况; 5、 评价托管后 修理厂的经营状况; 三、 乙方权利义务 1、 自主开展市场营销和销售工作; 2、 自主开展物资采购工作; 3、 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和实施绩效考核办法; 6、 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授予负责人享有华正汽车维修厂经营性收支审批权、人事调配权等支持店面经营所需权力; 4、 执行甲方有关采购、产品销售、存货管理的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采购、销售、仓储管理制度,对经营活动合规性负责。 5、 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支付、重要经营事项调整等重大事项须征得同意。 6、 按约定上报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存货收发存等报表。 四、 托管效果考核 1、 利润核算方式:本协议中利润指的是营业收入中除去店面租金、食宿费用、销售配件成本、人工工资及提成、水电费、办公费用、服装费用、员工福利、奖金、设备维修费的剩余收益内容。 2、 利润分配方式:利润额20000元及以内的部分,按照甲方占60%、乙方占40%的比例分配利润;利润额大于20000元部分,按照甲方占20%,乙方占80%的比例分配利润。甲方给乙方一个月的托管改善期,即第一个月,如有盈利,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如无盈利,则计为店面改善再投资部分。从第二开始起,如无盈利,则由乙方承担经营亏损风险。 3、 结算方式:月核月结。 五、 托管期限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不可抗力外部的情形,托管权责和托管义务终止; 六、 其他未协商部分见附件。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3b5bb0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