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征用地土地 报批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邵阳腾达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征用地土地报批等工作委托,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征用地。不占基本农田,调规和土地报批及林地报批面积约0.1912公顷(最后以国土部门核定的测绘面积为准),与周边农民无矛盾、无信访。 项目内容: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征用地土地报批。 二、甲方委托乙方就符合土地报批通过;土地报批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审批单。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甲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发改委和环保有关批文等;平面图;取得有关乡村(社区)盖章的征地资料;为妥善完成本项目相应事宜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与周边农民无矛盾、无信访。 (2)甲方确保以下缴费款项,在报批时,须缴纳给政府相关部门的税费,应及时到位:如测绘费、违法用地和林地罚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压矿技术报告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水利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补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林地申报材料的可研费用、森林植被恢复和违法处罚款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税、费,在甲方接到交款通知书起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3)、按本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责任: (1)根据项目用地土地报批要求,负责完成土地报批有关资料;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同意。 (2)负责该项目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报卷并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 (3)协助甲方取得有关乡村(社区)盖章的征地资料。 (4)项目土地报批所需资料的整理及邵阳市自然资源及规划局各科室及分局审查通过,乙方陪同有关工作人员到甲方现场勘探等取得有关报批资料。 (5)确保以上过程时间自甲方付清第一期咨询费用不超过三个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因本着倾公司所能态度最快完成报批任务),但因甲方应提供资料及甲方应交款未及时到位的原因,时间依次顺推。 (6)甲方交完款把票据移交乙方(土地报批使用,乙方须妥善保管),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单。 四、咨询费用: 乙方的咨询工作(土地报批技术资料、人工费用、交通费用等)实行大包干为380000元(不含税价款:叁拾捌万元整),甲方将价款支付到乙方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帐号:1906 0290 0910 0099 871。该款分三期付款:第一期签订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咨询费40%;(如果甲方未按协议要求付第一期咨询费,该协议自动失效);第二期该项目电子档报往省自然资源厅资料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咨询费40%。第三期该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缴款通知书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咨询费2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c562e657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