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忏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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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忏悔书



那是1983年梨花开得正展劲的初春, 31号学校刚开学,十六岁就上高二的我, 正好糊里糊涂地混日子。不知不觉,前排一位穿红灯芯绒外衣的小姑娘闯进了我的心扉, 那时好像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整天苦思冥想地想办法和她接触,有时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上课时自己拿不准的数学题也主动举手,求上黑板做。做完了, 从讲台上走下来,经过她的座位时,都会不自觉地拿眼睛瞟她几眼,看她有没有注意我。 其实那时我想有很多同学包括数学老师在内都看出,我在暗恋那位女同学。

有一句骂人的话, 用在那时我的身上正合适,那句话就是:“你这冤家,魂都被人勾去了。”的确,我的魂被她给勾去了。直到自己结婚了,有了孩子,才用正确的眼光想想那女孩。其实那女孩长得很一般,胖胖的身体,裹在红灯芯绒女式褂子里, 一头有些发黄的头发,圆圆的胖脸上,只有那双亮眼睛有些吸引人,有些活气。 可全班二十多个女同学,我觉得喜欢的就是她那种气质,那种说话的声音,那种女性化极强的动作,而且是莫名其妙地就那样不自觉地喜欢上了她。那段日子里,学校就是放几天假, 我都觉得非常地漫长,就那么三四天的假都盼望赶快开学就好了, 一开学就可以见到穿红灯芯绒褂子的那个叫雪梅的女孩子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老是隐隐地觉得, 就是盼望见到她。那时候傻到一点都没有想,她会不会不喜欢我,这样一上傻瓜问题。如果她拒绝我,该怎么办呢?都没有想过,现在想想的确那时候魂被那个雪梅给勾走了。一个失魂落魄的人, 还会有什么感觉呢?那时候的我,没感觉才觉得正常,如果还像正常人一样会思考, 那么现在也就没有那令人神魂颠倒的故事了,人间也就缺少了几分浪漫和温情。本来很多浪漫和温情都是人类自己制造出来的,这种浪漫和温情和所有的其它东西一样,还会从天下掉下来的,是需要人们去呵护,去创造才行。

不过那次我只是暗恋着那位女孩, 其实我连她家住哪儿,是哪里人?都没有搞清楚。那个时候,社会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开放,大家都还受那场没有人性的“文革”的影响, 心里还有许多余悸。我就也没有勇气向那位女孩表白什么,但从各方面来分析, 其实她对我根本没有在意,我的一切表现,只不过是一种自作多情罢了,同时也是一种自我折磨的手段。

后来, 一眨眼就到了高三高考备考的时候,大家都没有闲心料理那些个人的小资产阶级情感了, 为了自己的前途命运,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去迎接命运的挑战。逐渐把个人感情上的事, 丢在了一边。到高考一结束时,大家都各奔东西,后来就忙着上学的上学, 复读的复读。再后来我到外地读书,读完书,就分到一所比较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学校任教, 就再也没有遇到过那位女孩。那女孩的样子,也只有了个大概的轮廓。 现在就是遇到她,想来景况还是非常的无聊,或者依然还是像过去一样,大家都只不过是人生路上的一位匆匆过客而已。

1983年那年我十六岁,还有一段温馨的故事,勾起了我悔痛的回忆。

也是那么一个梨花满园, 春光满眼,春水涨满家乡的那条漾弓河美的好的时光,一位同班女同学, 满怀春情地向我投射来饱含柔情的目光。那位叫春美的女孩子是我们当时高58班的班花, 有好多读书没有前途的有钱人子弟,都非常垂青那位叫春美的青春美少女。 那段时间,我却被那很不起眼的雪梅迷倒,


根本没有在意这位被58班美少年奉为偶像的春美的媚眼。直到我替别人当“枪手”写的一篇情书,东窗事发才醒悟到, 我被那位青春美少女,当成了她自己梦中的白马王子。而我自己已经无缘无故地被那群纨绔子弟, 当成了他们的情敌。现在想起来,我当时是多么傻,被别人当成情敌都还蒙在鼓里,真是世界上再憨不过的憨公鸡了。

直到有一天, 一位曾经请我当枪手写情书的铁杆哥们儿,下自习后,约我从足球场的围墙上爬出去, 请我到外面的小食店里改善生活,他将我被怀疑的事告诉我, 我才明白,我被无缘无故地当成了好多人的情敌。最后,也只能求那位铁杆哥们儿, 向他那帮纨绔子弟作个说明,我根本和那位叫春美的他们心目中的偶像,没有半点来往。 通过这位铁杆哥们儿的周旋,才将这件事摆平了。否则听这位铁杆哥们儿介绍,他那帮纨绔子弟,决定在适当的时候,教训教训我。

好在自己再木讷, 也有这位同村富家子弟的铁杆哥们儿的帮忙,否则挨了揍也还不知道是何原因,那该是世界上最冤枉的冤假错案了。

后来想想, 那位青春美少女,喜欢上我也是事出有因。那时候我的文学华,跟如今的知识经济一样, 已经初现端倪。八十年代的文学青年,那是非常吃香的称谓, 比现在的博士生,出国留学回国生的面子都还要大,刚革文化的命,突然要讲文化, 每个人都觉得非常新鲜。

那位同村的富家子弟, 为什么会和我这个穷骨头成为铁杆哥们儿?一方面我们从小学起就是同学; 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的文学才华可以帮他的忙,我在初一的时候就替他当过枪手,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他的贴身秘书一有他看上的女同学,他就请我为他写情书。因为我的写作水平,他还交了不少的女朋友。

当然, 我替他写情书是有一定的报酬的。我生活告急时,都需要他救济我饭菜票,那时候学校的生活还比较差, 肠子常常会生锈了,一到肠子生锈,他就会约我出去小食店里润润肠子, 这些出钱的事,我都要有求于这位叫春发的同村人。那时因为他父亲是远近闻名的包工头,花钱自由。有这样一座靠山,我才得以完成我的学业。有了这层关系,我俩就自不然间地成了准哥们儿。

后来也是春发告诉我,春美喜欢上了我,就是由我替春发写的一封情书引起的。我是记得有那么回事, 那大概是在上学期的大冬天,大西南的冬天也同样还是春意盎然的。地里的蚕豆花正开,散发出一阵阵清香,麦苗正往上拔节,发得绿油油的,胀鼓鼓的, 正想要抽出穗子来,那样的日子,同时也是年青人充满激情的时候。

那天春发的父亲正好路过县城, 给春发送来了二百块钱,春发就请我到小食店里,给肠子上润滑油。正吃得津津有味,春发突然说,他看上了我们班的班花春美,请我写一封表达爱意的情书。

吃了人家的嘴短, 况且替他写情书也不是第一次。当然为了写好那篇情书,自己是绞尽脑汁,甚至到学校图书室借了好几本当时舒婷,琼瑶写的诗歌和言情小说。虽然那封情书的内容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 可我想那是一篇自己非常得意的杰作,肯定是非常动人的,一定是打动了美人春美的芳心。

当然那封情书的结尾的签名是春发的名字, 可谁也没有料到,当时春美读了这封情书, 找到春发,就非常肯定地认为:这样漂亮的语言和美妙的构思,全班只有我才能写得出来, 其它的同学还没有谁能写出这样动人的文章。这也是从哥们儿春发嘴里说出来的。


那也是一次春发请我去小食店给肠子上润滑油的日子,在等老板娘炒菜的间隙,春发郑重地告诉, 春美自从收到那封情书后,谁也不理了。我们常常发现她看你的眼神非常特别, 你不在的时候,有几次我们还发现她偷偷地将你的笔记拿去抄。经过春发的提醒, 我这才回忆起有好几次找笔记本的时候,都是春美将我的笔记本递给我, 我真是太粗心了。还有好几次,我的信件都是春美从传达室拿来交给我,很多时候有事无事,春美都主动地和我打腔。

那一天中午,虽然春发为了显示自己的阔气和哥们儿义气, 点了很多菜,可我吃起来一点味道都吃不出。 我自己感觉到,我是世界上手段最卑劣的骗子手,我怎么不知不觉就欺骗了那位叫春美的姑娘呢? 而且她平时那娇嫩的样子,相信谁也不忍心去伤害她的。 但我却变成了扼杀她真挚感情的最魁祸首。最令我伤感的是,她给我暗送了那多秋波, 我还是无动于衷。就像我看上雪梅,而雪梅却正眼都没有看我一眼一个样,这也许这正是老太太们常常喜欢说的报应了。 我有好几次都想向春美表白,我根本配不上她,让她死了这条心。搞了好几个方案都觉得不妥当,本来我可以写封信,向她表白清楚的,好几次提起笔,都觉得无从下笔。以文学才华自居的我,反而觉得这支笔有千斤重。

不管怎么说, 在这之前,我从没有想到春美会看上我,像春美那样的班花校花之类的人, 只有家庭条件好,长得帅,穿得滑溜的纨绔子弟,才有权配得上,而像我这样的家庭条件, 只有像雪梅那种不起眼的女孩才能般配。我知道这件事后,有意无意地躲着春美。 我多想雪梅能感受到我对她的爱慕,和我相好,也好去拒绝春美那种不属于我的爱。 但那只是十六岁的爱,是一种毫无理由的爱,那是一种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朦胧的爱, 却也是人生的一笔精神财富,想来每个人都会不自觉地加倍地去珍爱这份曾经拥有过的纯情真爱。

可直到现在, 我内心里,还时常翻腾着悔恨的酸不溜几的酸水。如果春美能看到这篇小短文, 期望她能够赠予我一份自己有生以来的最大宽容,同时也期望这篇短文能成为我送给春美的一份迟到的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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