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将 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园林施工工程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 二、 工程造价 绿化种植养护预算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单价详见报价表,进度款的拨付以预算价为准).种植土单价按 /m3计取,竣工后以实际工程量按照报价表形式进行结算. 三、 工程质量 1、 种植土回填高度应比花池低3㎝左右,实际回填高度及选用的种植土应得到甲方代表认可. 2、 乙方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绿化种植数量、规格、面积达到设计图纸要求,苗木的密度和大小以进苗与图纸相符为准,否则按实际密度扣减苗木单价。 3、 乙方按园林绿化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园林绿化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4、 养护期满无病苗、死苗、无明显虫害、杂草。 四、 工程期限 1、施工期限为 天,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第二天起计算。如遇雨天不能施工或因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的,双方应在48小时内办理签证手续,工期顺延。 2、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前应将原建筑垃圾清理,保证工程场地符合施工条件。 五、 付款方式 1、 乙方完成种植土回填平整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工程备 1 料款 元整(¥ 元)给乙方。 2、 工程竣工后 天内,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足总工程价款的 %,另余 %工程款待养护期满后,乙方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甲乙双方结算并签字认可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3、 付结算款前乙方按结算总造价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 六、 工程量增减 1、 如为了增强景观效果需要更换原设计苗木的品种或规格,经双方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工程造价相应增减。 2、 如因条件限制或实际情况需要导致实际种植土、种植数量、面积与原设计、预算不符,以实际工程量签证为准,并根据预算单价相应调整工程造价。 3、 本合同规定以外临时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证后,相应增加工程造价。 七、 其他事项 1、 本工程开工后,甲方要将该工程主管领导及施工现场代表通报给乙方;乙方要将该工程主管领导及施工现场负责人通报给甲方。 2、 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并负责协调乙方种植土和苗木进场的交通便利。 3、 乙方施工人员要挂牌工作,施工期间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及甲方代表的协调监督。 4、 乙方要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并注意保护地下管线等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要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 养护期内,乙方要安排专人进行养护,并及时拔除杂草、消灭虫害、更换死苗、病苗等。 八、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 ‰ 2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 乙方不能按期完工交付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延期 天以内的,每天 元;延期超过 天的,自第 天起,每天 元(或乙方不能按期完工交付的,每逾期一天须按合同造价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养护期内乙方养护不力,明显存在杂草、虫害及病死苗,严重影响景观效果,并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进行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本工程所有款项转至以下帐户结算: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0f035c4ae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