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s and Preventions of the Revenge-on-society Crimes in China 作者:莫洪宪[1] 作者机构:[1]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武汉430072 出版物刊名: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1-10页 年卷期:2015年 第2期 主题词:报复社会型犯罪;犯罪原因;社会支持理论;犯罪预防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报复社会型犯罪频发,这既有深刻的社会原因,也有不可推卸的个人原因。我国报复社会型犯罪的主体基本上是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动机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犯罪手段比较传统,犯罪地点以公共场所为主。社会支持不足是报复社会型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传统的社会控制型刑事政策存在明显缺陷,我们应当在坚持传统刑事政策的基础上确立和推行社会支持型刑事政策,使预防报复社会型犯罪的刑事政策朝着二元化方向发展。以社会支持理论为指导,针对报复社会型犯罪的产生原因,我们应优化社会阶层结构、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努力消除阶层歧视、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以预防报复社会型犯罪的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126c866be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