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住房保障体系,优化高新区人才聚集环境,有效解决园区人才居住问题,规范人才公寓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扶持措施 对在高新区就业或创业的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人才公寓实行租金优惠制度,人才公寓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明确)计取后根据人才公寓所在区域给予一定优惠,具体项目的租金优惠标准由运营企业在批次租赁方案中明确并公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 (二)应属于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电力电器、软件与信息服务、微电子与集成电路、LED等高新区六大主导产业或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文创等高新区新兴产业。上述企业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以上; 2.年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类企业年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 3.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4.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重点企业或重要平台。 5.符合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明确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高新区就业或创业,并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2.申请人为非厦门户籍人员需完成流动人口备案登记(或持有居住证); 3.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 4.未享受厦门市其他住房补贴; 5.符合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明确的其他要求。 四、政策兑现程序 政策兑现由厦门火炬高新区建设管理处负责,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提交相应材料,经火炬高新区建设管理处审核确认后,落实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1556ddd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