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种子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以及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创业种子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联合各区县,共同出资设立创业种子基金,支持创业种子期企业、团队及项目。为大力营造新区创新创业生态,按照《重庆市创业种子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科创局会同两江创投公司草拟了《重庆两江新区创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9章48条,第九章为附则,主要有以下八方面内容: 第一章 总则。包括4条。明确了两江种子基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以及资金来源、性质、用途及规模。两江新区种子基金由市、区联动共同设立,总规模5000万,首期规模3000万,市种子引导基金出资40%,科创债权资金出资60%。 第二章 种子基金管理与职责。包括4条。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为种子基金的决策机构,由5名成员以会议表决方式议事决策。两江创投公司为种子基金管理运营单位,定期向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汇报工作。 第三章 支持对象。包括3条。对支持对象需要满足的条件及筛选方式进行界定。 第四章 支持方式。包括8条。明确了公益参股和免息信用贷款两种支持方式,以及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上限。 第五章 支持程序。包括5条。明确了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流程。 第六章 种子基金的损失核销。包括3条。界定了种子基金投贷损失核销情形,规范核销的流程及审批程序。 第七章 种子基金增(减)资及清算。包括11条。明确了种子基金清算及增(减)资的条件及流程。 第八章 考核与监督。包括8条。对监督机构、激励制度、风险防控、尽职免责、禁止事项、处罚等方面做了规定。 三、要达到的目标 扶持两江新区科创型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升两江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力,激发双创主体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局面。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3ee7a4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