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校学生实习的几点建议 光阴荏苒,又到我校大三学生实习时。实习本身可以看作是一种“投资”,而这种“投资”的主要“收益”应该还是“经验和知识”,而不是“真金白银”。然而,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实习生的身份不是劳动者,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调整范围内。因此,我校学生在外出实习时,为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议选择实习单位时应符合职业规划。大学生实习前首先要端正态度,克服自傲自大心理,实习的动机应以自我锻炼、提高能力为目的,应结合所学专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兴趣等多个方面来确定实习的内容和实习单位,从而找准定位,在实习期间把专业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尽快培养自己的业务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将来的毕业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过程中要切实注意安全保护。基于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若在实习单位不慎受伤,就很难向用人单位获得工伤损害赔偿。对此,建议实习生务必从自身做好安全保护,防患于未然。同时,最好事先和接受实习生的单位和派出实习生的学校对此类事情作出明确的约定,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将来的纠纷和矛盾。 三、建议事前协商确定实习报酬。一些单位欠薪现象屡屡发生,而当前我国有关法律并未对实习工资作出明确规定,实习前双方应自行协商确定,并通过订立实习协议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同时,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实习岗位,如培训性质的学习,单位在接收实习生的同时也接受了一定的责任,往往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实习生进行技术指导和技能讲解,是学校教育的延伸,需要实习生缴纳一定的指导费用可以理解,但这仍需双方事先协商确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2368112a8114431b90dd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