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2013级北京(公安、国关)班、中商班 法学理论专业 培 养 方 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及一系列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使学员达到:1、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2、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所学的法律知识研究解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所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3、增强法制观念,具有较高的党性修养水平。 二、学制 三年,其中前两年半学习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最后半年撰写毕业论文。 三、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8门) 基础理论课: 1、法理学研究 2、民法学 3、行政法学 4、经济法学 专业课: 1、法学经典著作选读 2、比较法总论 3、刑法学 4、诉讼法学 (二)必选课(5门) 1、人权法学 2、比较宪法学 3、法律社会学(公安班) 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国关班) 5、行政诉讼法学 6、公司法 (三)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4门) 1、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 2、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 3、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四、教学安排(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1 第一学期 必修课: 1、法理学研究(闭卷) 2、行政法学(开卷) 必选课:人权法学 公共必修课: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 第二学期 必修课: 1、经济法学(闭卷) 2、法学经典著作选读(开卷) 必选课:比较宪法学 公共必修课: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 第三学期 必修课: 1、刑法学(闭卷) 2、诉讼法学(开卷) 必选课:法律社会学(公安班)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国关班) 公共必修课: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 第四学期 必修课: 1、民法学(闭卷) 2、比较法总论(开卷) 必选课:行政诉讼法学 公共必修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第五学期 必选课:公司法 布置毕业论文,配备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毕业综合考试:法理学、民法学、诉讼法学、行政法学 第六学期 撰写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 五、学习方法与考核方式 1、本班实行在职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必修课每门课程70学时,其中安排10次左右的集中讲授,并适当组织研讨。必选课以自学为主,每门课40学时,安排2~4次左右的集中辅导。 2、必修课为考试课。其中,四门课采取闭卷考试,拟采用判断题、选择题、辨析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四门课采取当堂开卷考试,采用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个别涉及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型课程,则采用撰写课程论文的方式,一律实行当堂命题作文,旨在防止抄袭、他人代写等作弊现象的发生。如果安排课程研讨的,则要求撰写2000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2fccac60a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