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患者病危、病重判断标准鉴于目前我院临床科室对患者病危、病重的标准把握不统一,存在对危重症病人观察处理不到位的风险,也不利于医院的医疗质量评价,为保障病人安全,规范临床科室对危重病人的处理和记录,客观反映医院的诊疗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2013年发布的《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和2010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对危重病人诊疗和病历书写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院临床科室患者病危、病重判断标准。在临床诊疗过程中病情千变万化,此次制定的病危病重标准不可能包罗万象,故此标准只能作为大家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参考,不作为绝对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灵活掌握病危病重标准。 一、相关概念 (一)病危:指病人生命指征不平稳,直接威胁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二)病重:指病情重,在诊疗期间有进展为病危的风险,但尚未需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三)抢救:指对病危病人采取以挽救生命为目的的紧急措施的过程。 二、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四)泌尿系统1.急性肾功能衰竭(五)消化系统1.上消化道出血2.急性重症胰腺炎 3.急腹症4.急性肝脏衰竭 (六)内分泌代谢系统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高渗性昏迷3.低血糖昏迷4.甲亢危象5. 电解质紊乱 (七)神经系统1.急性脑血管病2.癫痫大发作3.重症肌无力危象4.颈椎伤病致高位截瘫 (八)血液系统1.出凝血功能障碍2. DIC(九)意外伤害1.坠落伤2.爆炸伤3.电击4.溺水5.中暑6.急性中毒7.过敏反应8.动物性伤害9.枪伤(十)外科危 1 / 2 重症1.颅脑损伤2.胸部损伤3.腹部损伤4.脊柱/脊髓损伤5.骨盆骨折6.四肢损伤7.多发伤8.烧(烫)伤9.外科大手术术后(十一)妇产科危重症1.阴道出血2.胎膜早破3.急产4.裂出血5.妊高症6.产后大出血7.羊水栓塞(十二)突发高热 四、患者病危病重标准判断宫外孕破肾上腺皮质功能危象6.垂体危象7.严重酸碱失衡及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76c2440266f5335a8102d276a20029bc646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