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府煤化党建活动中心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府谷县新民镇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史锦明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方:府谷京府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房屋装修工程施工特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有关党建活动中心装修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京府煤化党建活动中心 2、委托方式:包料包工 3、施工总面积:188平方米 4、开工日期:2014年8月02日 5、竣工日期:2014年9月12日 二、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贰拾伍万元 三、质量要求 1、工程所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因工程为承包方式,故后期施工过程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四、付款方式 经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五、工程验收 1、乙方通知甲方和第三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第三方应在7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第三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认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 2、经双方验收甲方认为合格方可进行工程交付。 六、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指使第三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有权监督、管理、检查乙方在甲方装修区域内的所有工作。 3、乙方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通知乙方进行限期整改。 4、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催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第三方积极配合工程实施,如甲方、第三方无正当理由无故不配合乙方施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三)第三方权利义务 1、第三方有权利在施工现场派专人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第三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施工情况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展和施工质量情况。 3、第三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施工方面的任何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返工。 4、第三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工程的实施。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第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三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c0027552d380eb63946d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