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教育“当事人”模式 彭江辉 【期刊名称】《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年(卷),期】2016(008)004 【摘 要】当代大学生总体上对法治表示认同,基本的法律原则和理念普遍具备,并正在逐步深化.但大学生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不够、对法治观念的理解深度不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心理认可度不高、就业歧视问题缺乏有效解决途径.大学生对于法治的价值的认识应当脱离肤浅的工具主义,正确全面地理解法治的价值,并培育法律信仰.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教育“当事人模式”的构建实现了学生民主管理、自我管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日常实践中养成,创新了高校学生工作模式. 【总页数】3页(P129-131) 【作 者】彭江辉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信息工程学院,湖南 湘潭411105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641 【相关文献】 1.大学生法治观念与契约精神养成教育研究2.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教育"5C"体系建构3.高职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的养成教育4.\"三位一体\"大学生法治观念教育养成模式初探5.高职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监测与养成教育 ——以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cbafe71937f111f18583d049649b6649d70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