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经营场所是否为“禁开区域”核查操作规范及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新改扩建餐饮项目核查操作流程,明确职责,统一操作,具体规范要求如下: 一、范围要求 新、改、扩建餐饮项目申请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的,需要核查经营场所是否为“禁开区域”。 二、工作流程 1.窗口受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理新、改、扩建餐饮项目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对申请热食类食品制售的餐饮单位,先根据全区“禁开区域”的基础数据库查询经营地址是否为“禁开区域”,如果属于“禁开区域”则一律不得核发证照; 2.平台流转。在全区“禁开区域”基础数据库中查询不到的,由餐饮项目所在地市监所通过综合治理“四个平台”系统向所在地镇街(场、平台)综合指挥室发送《新改扩建餐饮项目核查征询表》,由各镇街(场、平台)综合指挥室交办属地环保所核查办理; 3.结果反馈。属地环保所现场核查确认,将《新改扩建餐饮项目核实确认表》通过综合治理“四个平台”系统反馈给各镇街(场、平台)综合指挥室,各镇街(场、平台)综合指挥室再将《新改扩建餐饮项目核实确认表》反馈核查征询市监所,最终由市监所反馈给受理窗口。 三、工作要求 生态环境萧山分局依法对经营地址是否属于“禁开区域”进行认定,具体由各属地环境所执行。对于因历史原因等认定有困难的房产,由规划资源萧山分局予以协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把审批关,“禁开区域”一律不予审批热食类食品制售的餐饮单位,仅可设置不含灶头的面包糕点店和使用清洁能源且无油烟产生的饮品店。 各镇街(场、平台)、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格控制核查流转时间,及时补充“禁开区域”数据库信息,缩短简化办事流程。平台内部流转时间为即查即办,现场核查时间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e2a16b2a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