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省州驻泸单位: 根据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委法治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法治办发〔201X〕6号)、湘法治办发〔201X〕12号和泸溪县第39次县委常委会议纪要有关要求,现将我县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购软件,认真组织好公职人员平时学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各乡镇、各单位按参考人数确定选用版本,小型局域版1480元(100人以内),中型局域版9980元(300人以内),大型域网版39960元(500人以内)。8月20日前到县依法治县办订购好无纸化普法考试软件(无纸化考试软件需购版本数量附后),并交清费用。费用由县依法治县办代收后统一交至湖南省无纸化考试中心。 各乡镇、各单位工作人员统一要求自行上机进行普法学习,并完成相应的答题,获得相应学分。平时学习获得的学分最后与参加无纸化考试的成绩各按40%和6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今年平时学习的总学分为40分,要求8月底前至少完成10个学分,10月底前完成剩余学分。 第 1 页 共 3 页 二、认真组织好干部年度学法考试。201X年的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要全部通过无纸化系统进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使用由省、州两级普法办管理版软件制作的试卷库组织进行考试。今年11月份省委法治办将组织到各地进行抽考和巡考,被抽考地区和单位必须在省办指定时间使用省办的试卷库进行考试。 三、认真抓好考试成果的运用。各乡镇、各单位应当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切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果的运用,将公职人员普法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广使用无纸化考试系统是实施 六五 普法规划,推进 法治泸溪 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我县普法创新能力,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项工作已列入我县 六五 普法中期督查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机制,加大保障。要加强此项工作的考核、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把此项工作列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建设考核的具体内容之一,并列入201X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各单位要适应数字湖南建设和无纸化办公的时代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硬件投入,为无纸化考试系统的顺利推广和稳定、安全、有效运行提供条件。 三)改进工作,完善服务。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管理版)合理安排好日常学法和考试,确保完成软件安装调试使用,及时反馈用户意见和建议。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694bb44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