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杜春列等31名反应

时间:2022-06-30 03:37:2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杜春列等

31名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国核安发[2003]50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3.04.23 【实施日期】2003.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杜春列等31名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3]50 2003423日)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的规定,按照《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的要求,我局“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对报来的杜春列等31名反应堆操纵员执照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我局同意“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认为杜春列等31人具备操纵员资格,现予以批准。杜春列等31名操纵员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及有效期见附件。 1 / 2










附件: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杜春列等31名操纵员名单

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271d2a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6225e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