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班会目的: 1、让学生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班会准备: 多媒体课件、法制宣传片,法制宣传手册 班会过程: 一、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约束。大家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天吗?对,是每年的12月4日,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认识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二、认识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比照关系,确认____成功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那么和____的组织以及公民的根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 1 页 共 3 页 青少年应该知道以下几点: 生命安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开展的根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安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安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局部。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安康权,不容别人进犯。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将来,其生命和安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制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进犯。对进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假如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假设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我们在享有生命安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损害别人生命安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别人生命。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6df711cc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