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复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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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卓著的学者

甲骨四堂:郭沫若(字鼎堂)、董作宾(字彦堂)、罗振玉(号雪堂)和王国维(号观堂)

陈梦家、唐兰、容庚、姜亮夫

季羡林、王尧、耿世民、史金波、聂鸿音、张铁山 重要的出土文献



甲骨文: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时代最早、体系较为完整的文字。甲骨文主要指殷墟甲骨文,又称为殷墟文字殷契,是殷商时代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19世纪末年,在殷代都城遗址(今河南安阳小屯)被发现。甲骨文继承了陶文的造字方法,是中国商代后期(前14~前11世纪)王室用于占卜记事而刻(或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殷商灭亡周朝兴起之后,甲骨文还延绵使用了一段时期。

金文:指铸刻在殷周青铜器上的铭文,也叫钟鼎文。商周是青铜器的时代,青铜器的礼器以鼎为代表,乐器以钟为代表,钟鼎是青铜器的代名词。所谓青铜,就是铜和锡的合金。中国在夏代就已进入青铜时代,铜的冶炼和铜器的制造技术十分发达。因为周以前把铜也叫金,所以铜器上的铭文就叫作金文吉金文字;又因为这类铜器以钟鼎上的字数最多,所以过去又叫作钟鼎文 金文应用的年代,上自商代的早期,下至秦灭六国,约1200多年。金文的字数,

陶文:古人在陶器上刻画的文字符号,较有名的如半坡陶符、丁公陶文、高邮陶文等,另有学者指出陶文可能比甲骨文更早而成为中国最早的文字。 陶文有两种:第一种是新石器时代陶器上的原始文字,虽然目前还不能确认这些文字具体是什么含义,但已具有一种标记表号的性质,被认为是汉字的最早雏形;第二种是战国时代陶器上的文字,一般只有几个字,大多是印文,内容为人名、官名、地名、督造者名,吉祥语和年月等。



孔壁遗书:经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在孔府墙壁内有了一次非常著名的发现,使当时的人们看到了秦始皇焚书之前宝贵的文化遗存。 汉武帝时,鲁恭王为扩建宫室拆毁孔子旧宅,在夹壁中发现了古文经传多种,其中包括《尚书》《礼记》《春秋》《论语》《孝经》等。在这批简牍文书发现之后,与儒学得到发展的同时,曾经出现了搜集和整理图书的热潮。汉武帝命令广开献书之路,又设写书官抄写书籍,使儒学被禁几十年后有了一个大的发展。以至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为武帝采纳,确立了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的正统地位。当时集中了相当数量的书籍,外廷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宫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汉成帝又进一步访求天下遗书,并命刘向总校诸书。刘向的儿子刘歆继承父业,在校书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儒学经典的不同底本。他宣布他发现了古文《春秋左氏传》,还说发现了《礼》三十九篇(《逸礼》)以及《尚书》十六篇(《古文尚书》。这两种书据说都是鲁恭王坏孔子旧宅时所得到,由孔子十二世孙孔安国献入秘府的。刘歆要求把这些书立于学官,并且与反对这一主张的博士进行激烈的论辩,于是经学中出现了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两个流派。



汲冢书 西晋武帝时在汲郡(今河南汲县)的一座战国古墓中发现并出土的一批竹简古书。关于竹简出土的具体时间,传世文献中总共记有咸宁五年(即公元279年。见《晋书.武帝纪》 )、太康元年(280年。《春秋左传集解.后序》)、太康二年(《晋.束皙传》)及太康八年(《尚书·咸有一德正义》)等四种说法。 晋咸宁五年 (279),一作太康元年(公元280)或二年, 汲郡人偷盗魏襄王的陵墓,得到竹书数十车,全是科斗文书写,称汲冢古文。经过整理,有《竹书纪年》12篇,因为原本写在竹简上而得名,叙述夏、商、西周、春秋时晋国和战国时魏国史事,与传统记载不同,可校正《史记》所载战国史事之失。原简早已不传。古本《竹书纪年》至宋代(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佚失。清代(公元1644年~公元1840年)学者有辑校本,为研究古代史的重要资料。



居延汉简20世纪,中外学者在我国西北居延等地区发现大量汉代简牍,即居延汉简。对研究汉朝的文书档案制度、政治制度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史誉其为20世纪中国档案界的四大发现之一。居延汉简乃因这批汉简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居延地区和甘肃省嘉峪关以东的金塔县破城子被发现而得名。若了解居延汉简的各方面状况,必须首先了解汉代长城居延要塞的情况。居延古称流沙《尚书·禹贡》西余波入于流沙之句,说明曾有河流名弱水,王国维、罗振玉合著研究居延汉简的名著《流沙坠简》,即由此得名。



云梦秦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是指1975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马王堆帛书中国马王堆汉墓3号墓出土的帛书。1973年出土于湖南长沙,放在一涂漆木匣中。有写在整幅帛上的和写在半幅帛上的两种。字体有篆、隶之分。篆书的抄写于汉高祖十一年 (196)左右,隶书的约抄写于汉文帝初年。长沙马王堆三号墓出土的帛书共有28种,计十二万余字,均破损严重。《汉书·艺文志》分类 六艺类的有《周易》《丧服图》《春秋事语》和《战国纵横家书》;诸子类的有《老子》甲本(附佚书3篇)《九主图》《皇帝书》和《老子》乙本;兵书类有《刑德》甲、乙、丙3种;数术类有《 篆书阴阳五行》《隶书阴阳五行》《五星占》《天文气象杂占》《出行占》《木人占》《符箓》《神图》《筑城图》《园寝图》《相马经》,其中《五星占》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天文书;方术类有《五十二病方》 (佚书4)《胎产图》《养生图》《杂疗方》《导引图》(附佚书2),其中 《五十二病方》是中国已发现的最古老医书。另外,还有《长沙国南部地形图》《驻军图》《城邑图》3幅地图。

银雀山汉简《银雀山汉墓竹简》1972年发掘出土于山东临沂银雀山两座汉墓中。简文书体为早期隶书,写于公元前140~前118(西汉文景时期至武帝初期)雀山汉墓竹简共计有完整简、残简4942简,此外还有数千残片。其内容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晏子》《守法守令十三篇》《元光元年历谱》等先秦古籍及古佚书。这些古籍均为西汉时手书,是较早的写本。对于研究中国历史、哲学、古代兵法、历法、古文字学、简册制度和书法艺术等方面,都提供了可贵的资料。



敦煌遗书:敦煌遗书指敦煌所出511世纪的古写本及印本。被西方探险家将大批文书珍品捆载而去。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馆。敦煌遗书的年代考订,可从纸质、尺幅、书法、题记、内容等方面确定,北朝写本书法带有隶意,南朝及隋唐写本为楷书,间有行书草书。八世纪末至九世纪,有木笔书写的卷子,九世纪后期出现了经折装及册子本。从内容上可分为宗教典籍、官私文书、中国四部书、非汉文文书等类。是研究中古中国、中亚、东亚、南亚相关的历史学、考古学、宗教学、人类学、语言学、文学史、艺术史、科技史、历史地理学的重要研究资料。



197511月湖北江陵云梦县城关公社肖李大队修建排水渠时发现。19751219761月发掘。在第11号墓中出土秦代竹简1150多枚,内容大部分为秦的法律文书。第4号墓出土两件木牍,均为两面墨书文字,内容是士卒黑夫和惊写的家信。



睡虎地秦墓竹简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 1《编年记》:共53枚简,发现于墓主的头下。它逐年记载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6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秦统一六国的历次战争,同时还记述了一个叫的人的生平及经历,经过研究,认为墓主就是这个 2《语书》:又名《南郡守腾文书》共14枚,发现于墓主腹部右手下面。《语书》前把枚简的内容是南郡的郡守腾颁发给郡属各县、道官吏的文稿。后6枚简的内容是关于检查良吏、恶吏的标准。 3《为吏之道》:共51简,发现于墓主腹部下面,每简分上下五栏书写。 《为吏之道》内容十分庞杂,因简文开头有为吏之道句,所以定名为《为吏之道》其内容主要有《为吏之道》《从政之经》《治事》《魏国法律佚文》

4《秦律十八种》:共202简,发现于墓主人骨架右侧。秦律十八种,共202简,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

《尉杂》《属邦》等18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

5《效律》:共61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27厘米,宽0.6 厘米。标题写在第一支简的背面。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作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皮革等军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量衡的制式、误差作了明确规定。 《效律》的写作年代有早有晚,从一些简文不避讳秦始皇之讳,可知其年代应在秦始皇执政之前。



6 《秦律杂抄》 :共42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27.5厘米,宽0.6厘米。这部分杂抄可能是墓主人根据工作和学习的需要从秦律摘录的律文,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存在的律名有十一种:《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

7《法律答问》 :共210枚简,发现于墓主颈部右侧。这批简牍均无标题,采用问答的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术语及律文意图作解释。法律答问是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的精神实质和名词术语所做的解释。 从内容范围看,《答问》所解释的是秦法律中的主体部分,即刑法。

8《封诊式》 :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简文分25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治狱》《讯狱》《封守》《有鞫》《覆》《盗自告》《□捕》《盗马》《争牛》《群盗》《夺首》《告臣》《黥妾》《迁子》《告子》《疠》《贼死》《经死》《穴盗》《出子》《毒言》《奸》《亡自出》等。封诊式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桉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桉例。 《封诊式》的内容包括对官吏审理案件时的要求,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整、检举、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其中包括了各类案例的审讯笔录。

9 10:日书:甲种《日书》共166简,位于墓主头部的右侧,简长25米,宽0.5厘米,两面书字。乙种《日书》共257简,位于墓主的足部,简长23厘米,宽0.6厘米,最后一简简背有日书标题。甲种《日书》载有秦、楚纪月对照。

石刻文献

石刻文献又可称之为碑。碑的原意是指无文字的竖石,后来,凡刻有文字的石头皆可称碑,这大约是汉以后的事。而今,除刻帖之外,一切刻有文字的石刻,包括碣、墓志、塔铭、刻经、造像、摩崖、石阙、题名、桥柱、画像题字等皆称碑。

中国石刻的形制 中国石刻种类繁多,各家分类标准不一,有石经、碑刻、墓志、摩崖、造像、经幢、石闕等。



1)墓志:指置于墓中,专为记述死者姓名、籍贯、生卒年月和事迹的石刻。它起源于秦、西汉,经东汉与魏晋,成熟于南北朝,盛行于隋、唐。初期既无固定的形制,也无一致的称谓,到成熟期后才形成统一的格式。形制多呈方形,盖多盝顶,志、盖各一,谓之一合,盖刻名称,身刻志文。多数是首叙姓名籍贯、家谱世系,次叙生平事迹、官职履历并颂扬其政绩德行,再记卒葬年月和茔地位置,最后为韵铭。南北朝和隋代墓志均不署撰书人姓名。唐代以后始有标撰书人名和官衔者,自撰墓志者则属个别。代表作品中年代最早的如东汉延平元年 (106)贾武仲妻马姜墓志,最早自称墓志铭的如刘宋大明八年 (464)《刘怀民墓志铭》,自撰志铭的如明彭泽墓志等。释氏塔铭也属此类。

2)摩崖 :石刻的一种,指刻在天然崖壁上的石刻文字,秦代已启其端,以汉唐时期为盛。



3)石经:指将经典刻之于石以保存流传者。形制有碑式、板式、经幢和摩崖等。内容包括儒家石经和佛教、道教石经。儒家石经始于东汉的熹平石经,继为魏之《正始》、唐之《开成》、蜀之《广政》、北宋之《嘉祐》、南宋之《二体》、清之《乾隆》石经,共7种。佛教刻经始于北魏末年,继于北齐、北周,盛于唐和辽金。山东泰山、河北响堂山有北朝名品,北京房山云居寺现存大量唐、辽和金刻经。道教刻经始于唐中期,盛于宋、元,刻得最多的为《道德经》,另外还有《阴符经》《常清静经》等。

4)造像:中国古代以雕刻佛像为主的石刻。全形似碑,在其上开龛造像,多为佛教造像,只有极少数与道教有关。并常铭刻造像缘由和造像者姓名、籍贯、官职等,有时也有线刻的供养人像。盛行于北朝时期,多发现于河南、陕西、山西、甘肃等省。宋赵明诚《金石录》记载有光初五年(322)前赵浮图澄造释迦像碑,是见于著录的年代最早的一例。现存的实物,以北魏时期的最早,而以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时期的数量最多,说明其最盛期在北朝晚期。至隋代日趋衰落,唐代仅偶有发现。其造像题材和造型风格等方面的特征,一般近于同时期的石窟寺艺术。但因雕刻于碑石上面,故多系高浮雕作品,且形体较小,雕琢得更加精细,是研究当时宗教艺术及宗教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5)经幢:中国古代宗教石刻的一种。创于初唐,盛行于唐宋时期,以后转衰,但到明清时仍有雕造。幢是梵名驮缚若的译名,原是一种丝帛制成的伞盖状物,顶装如意宝珠,下有长杆,于佛前建之。初唐时期,开始用石刻模拟丝帛的幢,现存较早的纪年石幢,是陕西富平的永昌元年(689)八月立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幢。经幢一般可以分为幢座、幢身、幢顶3部分,都是分别雕刻,雕好后再累建成整体的。幢座多是覆莲状,下设须弥座。幢身呈柱状,多作八面体,上雕经文或佛像等,有的幢身又分为若干段,上面的柱径小于下面的柱径,中间用大于柱身的宝盖相隔。盖上一般刻着模拟丝织品的垂幔、飘带、花绳等图案。幢顶一般刻成仿木构建筑的攒尖顶,顶端托有宝珠。幢体上所刻佛经,主要是佛顶尊胜陀罗尼经,也有少数刻心经、楞严经等。有极少数刻道德经的是道教石幢。 出土文献概况



出土文献是指文献撰写完成后,曾经在世上流传,但中间失传,后来又通过考古发现、文物调查等方式被重新发现。出土文献主要有甲骨文、金文、陶文、简牍、帛书等。出土文献是一个整体概念。具体到某一种的出土资料,需作个案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出土文献中,有的是第一手资料,如甲骨文、金文及其它铭文,其可信程度无可怀疑。但也有一些是经过辗转传抄的。对于这类材料,就需要作具体分析。 出土文献种类 1刻划符号



原始文字的发明导源于原始的记事方法。原始记事方法包括事物记事、符号记事和图画记事三个方面。新石器时代考古明确发现的物证主要属于符号记事,其他也有少量存在。民俗学在目前现存的一些民族中还存在比较原始的记事方法。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裴李岗文化舞阳贾湖14件甲、骨、石、淘气上共发现16例刻划符号。仰韶文化早期的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和铜川李家沟3处遗址共有265件陶器(片)标本51种陶符。大溪文化中期的宜昌杨家湾发现成批刻符约70种。大汶口文化晚期发现25件陶器(片)标本月10种陶文,为烧前刻于大口尊的上腹部,有的还涂描朱红。无论是符号或陶文,普遍以契刻方法单个体的形式出现。 2、甲骨文



甲骨文是中国的一种古代文字,被认为是现代汉字的早期形式,有时候也被认为是汉字的书体之一,也是现存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甲骨文又称契文、龟甲文或龟甲兽骨文。甲骨文为一种很重要的古汉字资料。绝大部分甲骨文发现于殷墟。殷墟是著名的殷商时代遗址,范围包括河南省安阳市西北小屯村、花园庄、侯家庄等地。这里曾经是殷商后期中央王朝都城的所在地,所以称为殷墟。这些甲骨基本上都是商王朝统治者的占卜纪录。在已发现的殷墟甲骨文里,出现的单字数量已达4000左右。其中既有大量指事字、象形字、会意字,也有很多形声字。 3、金文



金文是指铸刻在殷周青铜器上的铭文,也叫钟鼎文。商周是青铜器的时代,青铜器的礼器以鼎为代表,乐器以钟为代表,钟鼎是青铜器的代名词。所谓青铜,就是铜和锡的合金。中国在夏代就已进入青铜时代,铜的冶炼和铜器的制造技术十分发达。因为周以前把铜也叫金,所以铜器上的铭文就叫作金文吉金文字;又因为这类铜器以钟鼎上的字数最多,所以过去又叫作钟鼎文 金文应用的年代,上自商代的早期,下至秦灭六国,约1200多年。金文的字数,据容庚《金文编》记载,共计3722个,其中可以识别的字有2420个。金文可略分为四种,即殷金文(前1300年左右~前1046年左右)、西周金文(前1046年左右至前771年)、东周金文(前770年~前222年)和秦汉金文 (前221年~219年)



4、陶文 陶文是刻划、打印或书写在陶器上的文字。 陶文有两种:第一种是新石器时代陶器上的原始文字,虽然目前还不能确认这些文字具体是什么含义,但已具有一种标记表号的性质,被认为是汉字的最早雏形;第二种是战国时代陶器上的文字,一般只有几个字,大多是印文,内容为人名、官名、地名、督造者
















名,吉祥语和年月等。与甲骨文、金文等特定时期的文字不同,陶文的时间跨度很大,从新石器时期到明清都有可能发现陶文。大汶口文化的陶文不仅有象形字,还出现了两三个象形符号组成的会意字,对于文字起源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战国时代是社会大变革时期,也是社会大发展时期,但恰恰又是陶文的黄金时代,不仅数量极多,而且内容丰富多彩,对于研究当时的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等都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战国时期考古发现的文字相对匮乏的缺憾。正因为陶文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因此历史上出现的真、草、隶、篆等各种书体,在陶文中应有尽有。陶文俨然是一部书法篆刻艺术史。 5、简牍

简牍实际是几种东西的总称,指的是竹简、木简、竹牍和木牍。在纸发明以前,简牍是中国书籍的最主要形式,对后世书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简牍是对我国古代遗存下来的写有文字的竹简与木牍的概称。用竹片写的书称,用木版(也作)写的叫版牍。超过100字的长文,就写在简策上,不到100字的短文,便写在木版上。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户籍、告示、信札、遣册及图画。由于文字内容有异,其称谓有别,如军事的文书叫用于告示者称之;将信写于木版,然后再加一版叫作。在检上写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叫作---这是信封的起源。然后将两版合好捆扎,在打结的地方涂上粘土,盖上阴文印章,在粘土上出现凸起的字,这就是,使用的粘土封泥。由于写信的木版,通常只有一尺长,故信函又叫尺牍。笺是古代一种短小的简牍,是供读书者随时注释的,它系在相应的简以备参考之用。现在人们所说的笺注就是起源于此。从策、简、籍、簿、笺、札、检、椠等从竹、木字形上,都反映出简牍的制成材料。 6、帛书

中国古代写在绢帛上的文书。已出土楚帛书 和汉帛书 。帛书又名缯书,是以白色丝帛为书写材料,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现存实物以子弹库楚墓中出土的帛书为最早。子弹库楚帛书出土于1942年,宽38.7厘米,长47厘米,文字为墨书,900余字,字体为楚国文字,图像为彩绘,帛书四周有12个神的图像,每个图像周围有题记神名,在帛书四角有植物枝叶图像。1973年湖南博物馆发掘该墓,明该墓年代为春秋中晚期之间。1951年湖南长沙五理碑,1954年长沙仰天湖古墓,1954年长沙杨家湾古墓,1957年河南信阳台古墓,1975年湖北云梦睡地秦墓,1980年四川青川郝家坪土墓,发掘了大量的战国时代的竹木简。 7、敦煌遗书

敦煌遗书指敦煌所出511世纪的古写本及印本。被西方探险家将大批文书珍品捆载而去。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馆。敦煌遗书的年代考订,可从纸质、尺幅、书法、题记、内容等方面确定,北朝写本书法带有隶意,南朝及隋唐写本为楷书,间有行书草书。八世纪末至九世纪,有木笔书写的卷子,九世纪后期出现了经折装及册子本。从内容上可分为宗教典籍、官私文书、中国四部书、非汉文文书等类。是研究中古中国、中亚、东亚、南亚相关的历史学、考古学、宗教学、人类学、语言学、文学史、艺术史、科技史、历史地理学的重要研究资料。 8、石刻文献

石刻文献又可称之为碑。碑的原意是指无文字的竖石,后来,凡刻有文字的石头皆可称碑,这大约是汉以后的事。而今,除刻帖之外,一切刻有文字的石刻,包括碣、墓志、塔铭、刻经、造像、摩崖、石阙、题名、桥柱、画像题字等皆称碑,当然,原来狭义所指的碑(词庙之碑、家墓之碑等)及刻石也包括在其中。 石刻文献与甲骨文、金文、帛书、简犊文字一样,是珍贵的古代文字记录。其数量巨大,涉及面广,可比肩纸张记载的文献资料。尽管历代石刻浩如烟海,然或遇自然风化,或遭水火雷震之厄乃至兵资之灾等人为毁损,至今已十不存一。 此外还有古籍残卷和少数民族文字文文献等 出土文献的价值

1、出土文献可以提供很多新材料

王国维说:古来新学问,大都由于新发现。有孔子壁中书出,而后有汉以来古文家之学;有赵宋古器出,而后有宋以来古器物、古文字之学。新的发现、新的材料,对于促进古文献研究的深入具有重要意义。殷墟甲骨文的发现,极大地推动了古文字学和殷商历史的研究;敦煌遗书的发现,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新的显学——敦煌学;内阁大库元明以来书籍档册的发现、简帛文献的大量出土,也大大促进了相关领域的研究。

2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可以互补互证

文献流传,历时愈久,愈易失真。以今日所见古代文献而言,文字讹误,文句颠倒,篇章脱漏增益,记事殊异,乃至于随意增窜改作,不胜枚举。出土文献长期埋藏,因而得以保持较为原始的面貌。能与传世文献互补互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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