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61号令精神,做好义务消防队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学校应根据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完善相关材料,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义务消防队组织实行条块结合,以各部门、公司为主;夜间以运行值为单位,值长统一指挥。 (二)运行各值成立义务消防分队,由该值值长为负责人。 (三)各部、各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各公司设专人负责。 (四)生产现场的火警由当值值长组织扑救。 (五)义务消防队统属厂防火委员会指挥,业务训练由安监部负责。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安监部须制定训练规划和具体训练计划并付诸实施。 (六)各部门、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每年进行组织调整。调整结果报防火委员会。 1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049da1bc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