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分类 游乐设施主要依据其结构及运动形式进行分类,而不是按游乐设施的名称划分。每类游乐设施用一种常见的有代表性的游乐设施名称命名,该游乐设施为基本型,如“转马类”,“转马”为基本型,与“转马”结构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乐设施均属于“转马”类。大型游乐设施共分成 13 类: (1)转马类:乘人部分绕垂直轴旋转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2)陀螺类:乘人部分绕可变倾角的轴旋转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3)飞行塔类:乘人部分用挠性件吊挂,边升降边绕垂直轴回转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4)自控飞机类:乘人部分绕中心垂直轴回转并升降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5)观览车类:乘人部分绕水平轴回转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6)滑行车类:沿轨道运行,有惯性滑行特征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7)架空游览车类:沿架空轨道运行,适用于人力、内燃机和电力等驱动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8)小火车类:沿地面轨道运行,适用于电力、内燃机及其他功力驱动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9)赛车类:沿地面指定线路运行及运动形式类似的游艺机。 (10)滑道类:用型材成槽型材料制成的,呈坡型铺设成,架设在地面上的由乘坐者操纵滑车沿固定线路滑行的游乐设施。 (11)碰碰车类:在固定的车场内运行,用电力、内燃机及人力动力驱动,车体可互相碰撞的游艺机。 (12)水上游乐设施:借助水域、水流或其他载体,为达到娱乐目的而建造的水上设施。如游乐池、水滑梯、造浪机、水上自行车、游船等。 (13)无动力类:本身无动力驱动,由乘客在其上操作或游乐的设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129620de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ff.html